日前,經省委批準,省紀委對唐山師范學院紀委原書記李可君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李可君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職工錄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不正確履行監督責任;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承攬工程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設立“小金庫”。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并索取、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經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李可君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