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日,劉女士夫婦帶兩歲的兒子去母嬰店游泳,丈夫開車,劉女士則抱著孩子坐在了副駕駛座位上。車輛行駛至中華大街時,丈夫有事臨時下車,將汽車停在了便道上,讓劉女士和兒子在車內稍等。
摘了擋,拉起手剎,車輛未曾熄火,丈夫就下了車。車內,兒子興奮地四處摸索,動動那兒摸摸這兒。突然,兒子扒了一下擋把兒,車子瞬間開始朝前開去?;剡^神來的劉女士發現,車子手剎雖然拉起了,但擋位已經由空擋變成了前進擋。眼看自己的車要撞到旁邊的車,劉女士趕緊將擋位拉至空擋,這才將車停了。
“車停下時,距離旁邊的車子也就二三十公分,嚇了我一大跳,以后可不能帶孩子坐副駕駛位置了。”劉女士說起當時的場景,仍有些后怕,并表示知道孩子不適宜坐在副駕駛位置,但因這個座位視野好,她偶爾會抱著孩子坐在副駕駛位置上。
記者采訪發現,多名媽媽都有抱著孩子坐副駕駛位置的經歷,部分媽媽還因此受到過交警的批評教育。
市民張女士稱,聽說交通法規中有明確規定,副駕駛位置有不滿14周歲兒童乘坐的,記6分,罰300元,但不知真假。
目前,對于副駕駛位置乘坐不滿14周歲兒童的情況,河北省相關法規中并沒有明確的處罰規定,但是警方提醒市民,即使交通法規中無明確處罰規定,出于孩子的安全考慮,家長也一定不要讓12周歲以下兒童坐副駕駛位置,年齡較小的兒童應在后排乘坐兒童安全座椅。抱孩子的家長更不應乘坐副駕駛位置,因為乘車過程中一旦發生意外,瞬間的沖擊力十分強大,抱孩子家長根本無法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