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強力推進市城區重點管控區污染源治理工作,深度改善空氣質量,廊坊市從7月下旬開始,在市主城區持續開展“月清百污”專項攻堅行動。
廊坊市環保局副局長李春元介紹,“月清百污”專項攻堅行動,重點針對市主城區工地塵、道路塵、露天燒烤、餐飲油煙、土小企業等各類污染源實施強力整改、強力取締,實現對污染源的常態化監管和綜合整治,并確保各類污染源不再反彈,鞏固和深化防治成果。該行動按月組織實施,每月確定100個污染源清單,開展一次專項攻堅行動。首次專項攻堅行動時間為7月25日至8月25日,后續專項攻堅行動依次連續進行。
據了解,首批確定的100個污染源包括:建筑工地揚塵、裸露土地揚塵、建筑垃圾堆放揚塵、VOCs排放源、小作坊煙塵排放源、露天燒烤和餐飲油煙等。首批清單的任務中,涉及市建設局16個、市綜合執法局35個、廣陽區19個、安次區11個、廊坊開發區19個。行動要求,建筑工地揚塵源在土方施工階段、工程主體施工階段、工程竣工驗收階段,達不到揚塵治理標準的,對其進行停工整改;裸露土地類污染源要求全部硬化苫蓋和綠化;建筑垃圾類須徹底清理,不得反復;鈑金噴漆、印刷作業、露天切割、露天焊接類污染小企業,無環保手續的一律取締,有環保手續無治理設施的,一律停業整改,直至完成治理,驗收后方可復工;露天燒烤,一律取締;室內經營餐飲業,無環保手續的,一律取締,有相關環保手續無油煙凈化裝置或不正常使用的,一律停業整頓,整改后仍不達標或反復一次以上的,一律停業。
強力推進落實,對未按時完成污染源治理工作的責任單位,廊坊市將由PM2.5專家組提出證據,督察部門進行專項督辦;對污染源出現反復或對督辦后仍未按時完成治理任務的,在市“掛圖作戰”調度會議上點名批評;出現反復兩次的,在媒體上點名批評;出現反復三次以上的,由市政府領導約談其主要領導。
廊坊市環保局局長張貴金表示,在過去幾年的大氣污染防治工作中,對主城區的“小、散、亂”污染源,都是采用“零散”治理方式推進,由于缺乏力度,很多污染源治理緩慢,“不落實”“軟落實”“瞎扯皮”和“前治后反復”的問題時有發生。強力整改、強力取締、強力推進,目的就是要更加嚴肅地落實法規、落實任務、落實責任、落實問責、落實考核目標,確保全市大氣污染防治工作持續、精準、深度開展,為市民創造更好的生存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