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盧龍縣盧龍鎮小王莊村黨支部書記王敬援貪污征地補償款案。2010年至2015年,小王莊村在縣政府征地補償工作中,虛報地上附著物,套取補助款20.3萬元,王敬援將其中9萬元據為己有,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
2.昌黎縣城郊區西王莊村會計楊振儒挪用公款案。2008年至2012年,楊振儒多次挪用國家征地補償款共計107.2萬元,私自使用或借于他人,被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并被移送司法機關。
3.青龍滿族自治縣馬圈子鎮桲欏子村偽造虛假材料套取危房改造補助金案。2014年6月,桲欏子村偽造6份虛假危房改造材料,申請專項資金2.8萬元,用于村集體開支。村黨支部書記杜中金被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4.青龍滿族自治縣祖山鎮上河村挪用公益林補助金案。2012年至2014年,上河村違反??顚S靡幎?,將8萬元公益林補助金用于一事一議工程,村理財小組組長高柏山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