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河北省將在實施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統計登記和公章刻制備案“四證一章合一”登記制度改革的基礎上,再整合社會保險登記證等涉及市場主體準入的登記事項,對各類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實行“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企業只需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
通知明確,河北省將推行一站式服務,全面實行“一套材料、一表登記、一窗受理、核發一照”,申請人只需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一個窗口”提交 “一套材料”,登記部門直接核發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將相關信息在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公示,并歸集至河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已領取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的企業,不需要重新申請辦理“多證合一”登記,由登記機關將相關登記信息發送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等部門。新設立企業和原證照有效期滿、申請變更登記或者申請換發營業執照的,直接到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辦理加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營業執照,不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的定期驗證和換證制度,改為企業按規定自行向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報送年度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年度報告要通過河北省市場主體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單位開放共享。
改革后,原要求企業使用社會保險登記證等證件辦理相關業務的,一律改為使用營業執照辦理。各級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以及各類金融、保險、中介機構等,在辦理涉企相關事務時,對“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營業執照應予以認可,不得要求企業提供其他身份證明材料,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加強指導和督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