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先生從2007年起就一直經營日租房生意。6月份,王某來日租房租住,住了兩天后開始拖欠房費。李先生多次催要房費無果后,要求王某7月8日中午前把房費付清,否則將對房屋進行清理。7月8日中午時分,李先生聯系不到王某,敲門也沒有反應,加之以前常有客人欠費溜走,遂打開房門。見屋里非?;靵y,李先生準備將房屋收拾干凈重新出租。正收拾時,王某回來了,責備李先生沒經過他的允許就進入房間,為此二人發生了口角。之后,王某報警,稱放在屋內的20萬元現金丟失。
接到報警后,蓮池區刑警大隊民警趕到現場。經詢問,報案人王某家住保定市蓮池區某居民小區,無業。經現場勘察,民警沒有發現可疑人員足跡,門窗也沒有發現撬壓痕跡,因房屋為高層,從窗戶進入室內可能性也排除,現場沒有發現有價值線索。民警調取電梯內監控錄相發現,并無可疑人員進入房間。
民警們進一步詢問時發現,對“丟失”現金來歷、用途、票面金額等情況,王某吞吞吐吐且神情慌張,只是一口咬定屋內就放著20萬元現金,民警遂對此案真實性產生了懷疑。經查看監控,民警發現這幾天王某進出電梯時,帶的東西非常簡單,不可能帶進20萬元現金。民警接著核查了王某賬戶所在銀行,當日也沒有如此大額現金進出賬。面對確鑿證據,王某不得不說出了因不滿老板催要房費,想教訓一下老板,便謊稱被盜20萬元現金的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