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2012年修訂的《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經有28個省份明確了本地區的高溫津貼發放標準。而其中山東、陜西等地都是在去年上調了津貼標準。
例如,去年,山東省將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的津貼從每人每月由120元漲至20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漲至140元。這也是該省自2006年以來首次上調這一標準。陜西省的高溫津貼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10元提高到2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