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早上6點多,在陜西旬陽縣做餐飲生意的郭昌霞手機發來一條短信提示,自己銀行卡里的11.5萬元在4月20日上午10點多被扣劃走了。因為最近沒有這么大額的資金往來,這讓她有點摸不著頭腦,“我是4月23日早晨發現的,發現短信扣劃11萬5千元扣了,當時我還不相信,我還以為是網上什么騙子轉走了的。”
情急之下,郭昌霞趕緊來到銀行查詢并第一時間報了警,銀行工作人員告知是河北清苑人民法院扣劃走的。
郭昌霞在銀行查詢發現,在保定市清苑區法院留給銀行的協助扣劃通知和執行裁定書上,雖然涉及經濟糾紛的被執行人名字和自己一模一樣都叫郭昌霞,但其他身份信息卻全都對不上,“我去查看到的身份證和我不一樣,扣款那個人是71年的,我是69年的,她的丈夫姓隆,我的丈夫姓鄧,她的兒子姓郭,我的兒子姓鄧,家庭成員什么都不一樣。”
自己的錢為何會被法院劃走,是不是法院找錯人了,帶著疑問,郭昌霞通過當地派出所聯系到了一千多公里外的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法院。
郭昌霞介紹,“當地派出所聯系法院,他是劃走了,他意思是劃錯了,讓我們把資料,我們的身份證、戶口本還有我們結婚證,全都給他發過去。發過去一直到一個月了也沒有回復。”
郭昌霞的丈夫鄧先生表示,其間曾多次聯系清苑法院及其上級法院。但得到的答復是需要找具體辦案人員核實。
鄧先生質疑,“當時我就納悶了,我們就沒到過保定,這十幾年就在旬陽做生意哪都沒去,哪有這經濟糾紛案,后來一了解,和當事辦案人一溝通,他說,他要被執行那個人郭昌霞也是旬陽的。”
鄧先生說,針對身份信息不對的問題也曾向清苑法院發過異議申請書,“辦案人遲遲沒有主動聯系過,也沒有主動過來調查過,一直我們跟他打電話聯系,他就推,說按照程序來辦。”
就這樣,在等了將近一個月后,5月19日,郭昌霞收到了清苑法院的通知,“讓我們27日到他們法庭去聽證,如果我們不服,有什么理由拒絕不去的話,就放棄這個權利。”
這樣的結果讓郭昌霞有些想不通,“也沒和人家有任何經濟糾紛,我也沒去過河北,莫名其妙的錢被人家劃走,我就是想不通,這件事。”
對此,保定清苑區人民法院當時前往陜西旬陽辦案的執行法官李增強表示,該案涉及一起租賃合同糾紛,欠的是租賃費,人家申請執行,是民二庭調解的一個案子。
李增強說,此前清苑法院已經收到郭昌霞發來的異議申請書,但目前無法確定這個郭昌霞究竟是不是被執行人,而更多情況不便透露,具體還需要和法院溝通。
隨后記者聯系了保定市清苑區人民法院,一位值班室工作人員表示并不了解情況,會聯系相關負責人回復。截止記者發稿時,清苑法院尚未就此事作出回應。昨天下午,郭昌霞和丈夫登上了前往保定的火車,準備明天到清苑區人民法院參加聽證。
郭昌霞告訴記者,要坐22個小時火車,她覺得特別委屈,“本來是他們的錯嘛,為什么讓我們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