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工信廳、省發改委、省公安廳三部門印發《河北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工作方案》,方案指出,在符合當地機動車節能環保發展政策和交通需求控制措施的前提下,因地制宜、積極穩妥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
方案制定背景
為貫徹落實中央城市工作會議和國務院專題會議精神,工業和信息化部、發展改革委、公安部于2月26日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的通知》,明確將河北列入國家四個試點省份之一。
為積極推動我省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工作,結合我省實際,特制訂《河北省開展放寬皮卡車進城限制試點促進皮卡車消費工作方案》。
主要措施
(一)、自2016年5月1日起,承德、張家口、廊坊、保定、滄州、衡水、邢臺、邯鄲市和定州、辛集市,除因道路通行條件限制、道路施工交通組織和交通管制情形,可對特定道路采取臨時或高峰時段限行措施外,取消對皮卡車進城通行的所有限制措施。
(二)、自2016年10月1日起,石家莊、唐山、秦皇島市在借鑒其他城市做法基礎上,綜合考慮舉辦大型活動交通組織、均衡交通復雜區域路段流量以及制定城市機動車發展政策需要,可實行最少道路和最短時段限行,但要普遍放開城市區主要道路皮卡車通行限制,并根據交通狀況、市場變化評估數據和社會反映情況調整優化措施,直至基本取消限制。
目前,方案已經下發各地,但各地如何執行,具體方案還未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