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滄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職工個人出現以下各類行為將被納入黑名單:提供虛假個人身份證明、戶口證明、婚姻狀況證明、信用報告、購房手續、貸款手續、房屋“兩證”、工資流水等資料,以騙提住房公積金或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貸后無故停繳,經督辦仍拒不整改的;其他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另外,繳存單位存在出具虛假材料協助職工騙提住房公積金或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僅為本單位有貸款需求的職工繳交住房公積金而貸后無故停繳等行為,及偽造借款合同、還款流水等資料,以協助職工騙提住房公積金的銀行等合作單位,存在這些違法違規行為的都將列入黑名單。
職工個人被正式列入黑名單,將取消其五年內的住房公積金消費類提取和貸款資格,對于騙提住房公積金和騙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在規定期限內退回所獲資金,限制期滿,經公積金中心審定后,準予從繳存職工黑名單中刪除。對于納入黑名單管理的繳存單位,在五年內新增繳交人員時必須提供社會保險明細、勞動合同到公積金業務前臺辦理,其所屬職工辦理公積金貸款業務必須額外提供勞動合同、個人社會保險明細等資料,其中人力資源類單位的職工還必須補充提供繳存單位與實際用人單位簽訂的人事代理協議或勞務派遣合同。對于繳存單位,根據公積金中心整改要求補繳所有欠繳住房公積金并按規定正常繳交,配合追回騙提、騙貸資金的,經公積金中心審定后,準予從繳存單位黑名單中刪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