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保定市徐水區人民醫院,記者見到了一位患者家屬,隨著這位患者家屬,記者隨后來到了醫院的農合即報處。在現場,記者看到了不少等待報銷的人。這些患者家屬告訴記者,為了早點報銷,他們有的是凌晨一兩點就過來排號了,甚至還有頭天晚上過來的。而從即報處張貼的通知上記者看到,排號報銷是從3月19號開始的,并且表示每個窗口每天的報銷名額是30名。
記者看到,這里有兩個報銷窗口,也就是說這里一天的報銷限額是60名。依據農合報銷政策規定,參合人員出院,就能立即享受報銷,既然有規定,為何還要對每天的報銷名額進行限制呢?
這位工作人員說,農合賬戶上的資金撥付給醫院,需要經過衛生、財政部門審批,需要一定的時間。一般情況下,參合人員的報銷費用都是先由醫院墊付,他們每天限報60名,就是根據他們每天的收支狀況定下來的。
保定市徐水區人民醫院辦公室的這位工作人員介紹說,目前需要排號報銷的這部分人,都是從2016年1月份到2016年3月19號農合停報積壓下來的,對于當時停報了一段時間的原因,他說是由當時報銷比例不確定造成的。此前出現報銷人數積壓,現在出現相對集中報銷的情況。那么醫院因資金問題對報銷人數進行限制是否合理呢?當地的農合管理部門又是否知情呢?
保定市徐水區農合管理中心的張主任說,按照農合即報政策,為了保證參合人員能夠及時報銷,報銷費都是由醫療機構先期墊付,然后財政部門再通過法定程序將農合賬戶上的資金撥付給醫院,用以彌補醫院先期墊付的錢。這樣的支付方式,如果報銷人數突然增多,醫院是有可能出現資金困難的。不過,記者了解到,這些被積壓下來的患者,在出院前都是以交押金的方式,向醫院繳納了全額的診療費用。那么在農合資金不能撥付給醫院的情況下,參合人員繳納的診療費用,為何就不能作為他們的報銷費呢?
醫療條件要改善,醫生要工資,參合人也要報銷,貌似在醫院發展和保障參合人利益方面,這是一對矛盾體,但實際上我們也不難發現,這是醫院以及相關主管部門在報銷程序上的一種考慮不完善,如果將可能影響參合人正常報銷的這些風險都考慮在前,醫院還會出現現在的狀況嗎?農合報銷政策要求是醫院先期墊付,可是在一些醫院成了資金到位后才能予以報銷的先決條件,究竟是誰在為這樣的醫療行為墊付?這樣的行為怎樣通過政策去改善,這是農合今后不斷發展和完善過程中需要解決的一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