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南皮縣中上橋村,記者看到這座違法占用耕地建起的廠房,其主體結構已經完工,只剩下門窗沒有安裝。
根據村民的指引,記者聯系上了這座廠房的負責人中上橋村村民劉炳甲。劉炳甲告訴記者,他在村里辦了一家生產電動車配件的企業,為了企業的發展,于是在此占地建設了廠房。
因為沒有任何占地審批手續,劉炳甲在耕地上建設廠房后,就被有關部門多次叫停。不過,劉炳甲認為村里違法占地建廠房的不只自己一家,其它廠房依然安好,自己的廠房應該也沒有問題。
對此,南皮縣國土資源局馮家口鎮國土站站長趙靜表示,他們曾接到過群眾舉報,也曾多次對劉炳甲的違法行為進行制止,但執法人員不在場時,廠房就會繼續施工。于是,他們按照相關規定,將此事抄告給了馮家口鎮政府。
據了解, 2014年,南皮縣政府印發《南皮縣關于建立國土資源執法監察共同責任機制的暫行辦法》通知,其中明確要求,鄉鎮人民政府對于國土部門通報的國土資源違法行為,應當立即組織力量進行監督、制止,并監督違法者按照國土部門的處罰決定,整改到位。
在接到國土部門的抄告后,馮家口鎮政府曾先后于3月27日、4月5日到中上橋村違法建筑工地現場,對建設作業進行停工,并下達了相應的停工通知,責令其停工建設,限期整改。
此外,為了加大整治違法用地違規建設的管理力度,馮家口鎮政府和各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簽訂了責任狀,其中明確要求各村對所轄區域內的違法用地違規建設的整治工作負總責,村支部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村主任是具體責任人。
對于中上橋村存在的違法用地違規建設問題,馮家口鎮政府將啟動相關人員的問責程序,分別給予相關責任人誡勉談話、扣除有關績效,直至組織處理等相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