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21時左右,省會淅漸瀝瀝下著小雨,環城交警新華西警務站民警冒雨在某鐵路地道橋口夜查酒駕。突然,民警注意到一輛白色轎車停在橋底下一動不動,不一會兒司機從車上下來,鎖住車門后朝南側橋口走來,一邊走嘴里還哼著小曲。見狀,民警邢文英迎了上去,攔住該男子,問他怎么把車鎖在路中間了。司機的回答卻出乎意料:“這不是我的車。”民警又問:“你是不是喝酒了?”該男子很干脆地表示:“喝了,喝點酒后遛遛彎兒,這警察也管啊!”民警讓該男子吹氣檢測,司機吹測的指數為51mg/100ml。這個數字表示,該男子如果開車,已屬酒后駕車。
此時,民警心中已然清楚,這位男子是看見交警檢查,由于道路狹窄無法掉頭逃跑,便棄車謊稱遛彎兒,想蒙混過關。民警又問:“天下著雨,你身上也不濕啊,你看我們衣服都濕透了,是剛下車吧?這車是你開的吧?”該男子卻笑著說:“我剛才在橋底下避了會兒雨,所以身上不太濕,車不是我的,我沒有開車。”
面對男子矢口否認,邢文英讓男子翻兜兒,男子就把遙控車鑰匙翻了出來,按下鑰匙按鈕,停在橋下的車被打開了,民警便將男子和車控制。隨后,民警從車上找出行車本和駕駛證,上面的名字和該男子的名字一致。隨后,民警又把執法記錄儀里的錄像讓其觀看,錄像清楚顯示了該男子停車、下車、鎖車的全部過程。面對證據,男子無言以對,只得承認其酒后駕車的違法事實。
根據規定,民警隨后給這位樊姓男子開具了處罰決定書,對其罰款1000元,記12分,暫扣駕駛證6個月。在此,民警再次提醒司機朋友,別心存僥幸,酒駕比被查更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