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任清晰
明確八大行動牽頭單位
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八大專項行動是我省脫貧攻堅的主要抓手。方案明確了八大行動的牽頭單位。
實施產業和就業脫貧行動方面,主要牽頭單位為省農業廳,推進現代農業扶貧、家庭手工業扶貧、山區綜合開發等。此外,推進旅游扶貧由省旅游發展委負責,推進光伏扶貧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支持貧困地區建設縣鄉基層勞動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平臺、加大對貧困地區農民工返鄉創業政策扶持力度等由省人社廳負責。
實施易地搬遷和危房改造脫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發展改革委,加快實施易地扶貧搬遷工程,科學編制實施規劃,把搬遷任務落實到年度、項目、地點、人頭,有計劃有組織推進。
實施生態保護脫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林業廳,實施天然林保護、太行山綠化、“三北”防護林建設、濕地保護與恢復等重大生態工程,在項目安排上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傾斜,投資比例不低于年度國家和省投資的40%,提高貧困人口參與度和受益水平。
實施教育脫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教育廳。實施社保政策兜底脫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民政廳。實施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脫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衛生計生委。實施基礎設施脫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發展改革委。實施“互聯網+”扶貧行動的牽頭單位為省商務廳。
方案要求,有關部門和單位要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高度重視,對所負責的工作進行細化,落實到責任領導和責任處室,認真抓好脫貧攻堅各項任務的落實。牽頭單位要打破“一畝三分地”思維,對分工任務負總責,根據部門職責和工作需要協商確定責任單位,抓好統籌協調和工作推進落實。要制定專項工作年度計劃,每月對工作推進情況進行調度,每季度向省扶貧開發領導小組報告工作進展情況,每年11月底前向省扶貧辦報送牽頭工作年度落實情況和下一年度工作安排。
各司其職
健全體系強化保障
方案同時明確了脫貧攻堅八大舉措的牽頭單位,健全打贏脫貧攻堅戰政策支撐體系,強化工作保障。
由省財政廳牽頭,加大財政扶貧投入力度。省級財政優先安排扶貧資金并保持逐年增長,2016年比2015年翻一番。按照權責一致的原則,對各類涉農資金,除國家和省有政策要求外,統一切塊到貧困縣,由貧困縣自主確定脫貧項目,實行資金捆綁集中使用。省財政廳、省審計廳、省扶貧辦抓緊出臺整合涉農資金支持脫貧攻堅的實施意見。
加大金融扶貧力度,由省金融辦、中國人民銀行石家莊中心支行牽頭,支農再貸款向扶貧開發傾斜,落實扶貧再貸款。中國農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等金融機構要向貧困鄉村延伸服務網絡,創新金融產品,增加貧困地區信貸投放,農村信用社對貧困戶的信貸投放比例不低于60%。
由省財政廳主要牽頭,加大資產收益脫貧機制建設力度。由省發展改革委負責探索建立生態旅游資源有償使用和收益分享制度。由省扶貧辦負責繼續推行政府+龍頭企業+金融機構+科研機構+合作社+農戶的“六位一體”模式。
由省國土資源廳牽頭,加大扶貧開發用地支持力度。由省扶貧辦主要牽頭,加強定點扶貧工作,加強社會扶貧工作,強化扶貧績效考核。由省委組織部牽頭,精準選派管理駐村工作隊和第一書記。
方案還對督導檢查、領導責任等方面作出了具體規定。由省委辦公廳牽頭,強化督導檢查,省市縣黨委、政府要把脫貧攻堅納入督查重點,每半年開展一次綜合督查。由省發展改革委牽頭,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脫貧攻堅。由省扶貧辦主要牽頭,強化領導責任,強化大數據支撐。由省編委辦主要牽頭,強化扶貧工作力量,建立與脫貧攻堅工作要求相適應的扶貧開發機構和隊伍。
方案要求,分工任務中,屬于制度建設的,要抓緊研究,提出方案;屬于項目、行動、工程和政策實施的,要盡快制定具體落實方案和進度安排;屬于原則要求的,要認真調查研究,提出加強和推進有關工作的具體意見和措施。部門支持政策要體現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的要求,進一步聚焦貧困村貧困人口,具體落實方案或實施意見要在今年6月底前全部編制完成并出臺。(記者 潘文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