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進民族地區119個衛生計生服務體系項目建設,支持民族鄉衛生院高標準建設“國醫堂”,選派13所省市三級醫院對口支援民族地區18所縣級醫院。全面實施民族地區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提高新農合報銷比例,完善重大疾病保障制度,全面推開大病保險,開展大病保險理賠工作。
為促進就業創業,在統籌安排的就業專項資金預算額度內,根據民族地區就業創業工作成效提高、就業資金支出增長和結余減少情況,每年在當年全省就業專項資金統一分配結果的基礎上,增加補助1000萬元。民族地區鄉(鎮)機關公務員招錄,安排不超過50%的計劃用于本縣戶籍(或生源)人員報考,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報考民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
圍繞加快發展民族教育,省級財政加大轉移支付力度,著力改善中小學辦學條件,對自治縣和民族縣分別按照高于其他縣的15%和10%安排補助資金。“十三五”期間,省級財政增加投入3億元,支持自治縣、民族縣和民族鄉改善幼兒園、中小學基本辦學條件,提高教育教學信息化水平。
加大財稅傾斜力度,“十三五”期間,省財政每年安排少數民族發展資金2500萬元,支持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民生改善,推進少數民族特色村鎮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