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檢查整治涉及全省所有從事機動車排放檢驗的機構。各級環保部門將對檢驗機構日常運行和質量管理、檢驗設備使用維護以及接受監督監管等情況進行檢查,具體包括檢測報告是否符合技術規范要求、車輛信息是否準確、環保合格標志是否按規定發放、設備使用記錄和檢測人員現場操作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等。
本次檢查分為檢驗機構自查、各地環保部門排查、省環保廳抽查三個階段。對檢查中發現問題的檢驗機構,將依據有關規定,視情況對其警告、通報批評、限期整改直至依法給予處罰。對存在弄虛作假、玩忽職守的機構,省環保廳將建立黑名單制度,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