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2時許,正在京石高速定州站口執勤的高速交警定州大隊副大隊長張永臣,接到收費員報案稱:一位老人不顧勸阻,騎著自行車上了高速公路,逆行向北京方向走了。張永臣立即和收費站值班站長郭琪一起向北追趕。當他們穿過收費廣場時,發現一名老者摔倒在高速公路下路匝道上,自行車倒在匝道中間,老者坐在旁邊,左手手背被摔破。此時,一輛準備下路的車輛緊急剎車停下,因無法通過使勁按著喇叭。
見此情景,張永臣立即跑過去將老人扶起,郭琪則將老人的自行車移到路邊,讓下路車輛能夠通過。兩人將老者扶到站口后,找來簡易急救箱,一邊為老人消毒上藥、包扎傷口,一邊了解情況。原來,該老者姓常,現年60歲,定州市文廟街人。當天中午,他和一位朋友在定州南關一家小飯館吃飯時,自己一個人喝了一瓶白酒,后來不知怎么就來到了高速公路上。
民警通過老者提供的電話號碼,與其老伴取得了聯系。當日下午3時30分許,老人的女婿開車來到定州站口將其接回家。據悉,醉駕非機動車也屬于交通違法行為。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規定:不得在道路上醉酒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違反規定的,可處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對非機動車駕駛人拒絕接受罰款處罰的,可以扣留其非機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