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時間能夠倒流,李元肯定不會重蹈之前輕信的覆轍:2014年10月份,李元在銀信投資“存”了50萬元,期限一年,約定月息1.5%;2015年10月份,所謂的“存款”到期后,銷售人員告訴李元,該公司資金周轉不開,2015年年底以前不能兌付,具體的兌付時間另行通知,得知這個消息,李元仿佛被雷電劈中般愣在了銀信投資的大廳中。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陷入類似民間借貸收不回來困境的投資者不止李元一個人。在衡水這個隸屬于河北省的小城,僅銀信投資一家公司的投資者就超過百人。據李元介紹,像銀信投資這樣類型的公司,僅他知道的就有20余家。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陸續有多家投資擔保公司出現資金困難,“存款”到期不能贖回,也有部分投資擔保公司老板直接跑路,令眾多投資者血本無歸。
高息做誘餌
屢屢“攬存”得手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近年來衡水涌現出許多小額貸款公司、民間投資管理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等各類所謂的投資公司。這些公司大多開設在一些繁華的街道,以至于,有時僅一條數十米長的街道就能聚集四、五家投資擔保公司。而從2014年下半年開始,則陸續出現擔保公司資金周轉困難的情況,部分公司甚至倒閉或者跑路。
投資者王先生告訴本報記者,“我幾年前把錢借給一個朋友,他說可以高額返息,他把幾個朋友的錢湊在一起存到投資公司,按照月息2%每月支付給我們,一年后還給我本金。由于他一直都按期還錢,我也就跟著相信了這些投資公司。一年前,我自己也挑選了一家公司‘存款’,結果‘存款’到期錢卻取不出來了。我只好先報警,等候警方通知。”
當地辦案民警柳絮(化名)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介紹,“以前民間借貸之間的糾紛案件,多數是發生在熟人之間,但近幾年隨著大家對投資擔保公司的接受度提高,民間貸款已經從‘熟人交易’向‘以錢炒錢’的方向發展。現在已經形成了‘職業放貸人’或‘銷售經理’一類人群,他們受雇于各家投資公司,有時還賺取其中的利息差額。”
據本報記者了解,在這座經濟并不發達的小城,有大大小小的貸款公司、投資擔保公司近百家,此外,還有百余家帶有“投資咨詢”字樣和從事借貸業務的公司。投資者來到這些公司,迎接他們的是一份份格式化合同,投資者只需要填寫姓名、投資金額和選擇期限,投資公司一般承諾按月支付利息,到期償還本金,并約定好利息和本金的收款賬號和姓名。而且對違約責任,甚至對引發訴訟所需的訴訟費、律師費等,這些格式合同都做了詳盡規定。
“這些合同看起來十分正規”,我們也就更加相信了投資公司會履行承諾”,王先生表示。
當然,“看起來正規的合同”并不是這些投資公司違規吸納資金屢屢得手的最主要原因,事實上,高利率才是民間借貸最有利的推手。據本報記者了解,在衡水,民間借貸的利率一般為月息1.5%-2%之間。按照月息1.5%計算,存入50萬元,每月可收到利息7500元,一年就是9萬元。在這些投資公司,一般存款金額超過100萬元,月息就可以達到2%甚至更高。即便按照月息2%、存款100萬元計算,每月可收到利息2萬元,一年就是24萬元。
面對如此高的利息,投資者確實很難說不。要知道,在河北衡水,普通上班族的月薪多在3000元左右。24萬元的年息,相當于一個普通員工80個月的工資。
據柳絮介紹,近年來由于民間借貸糾紛引發的報警越來越多,從當事投資者的基本情況來看,最開始是有閑錢的中老年人居多,近兩年不少在銀行等金融機構工作的員工也開始把錢存到民間借貸公司并最終引發糾紛。當然,也確實有部分投資公司審批、監管、投資標的等非常嚴格,運營得也還不錯,并沒有拖欠投資人,“要是都以非法集資一竿子打死好像也不合適”。
柳絮表示,“高息的誘惑實在太大了,我們一直都在提醒群眾,擦亮雙眼,謹慎、理性投資,切勿被一夜暴富的思想所蒙蔽。一般來說,民間借貸如果有15%以上的年化收益率,其背后的風險就已經很大,但有很多市民選擇20%左右收益率的投資公司。有部分投資者只考慮收益率,不考慮風險,讓一些非法公司有機可趁,最火爆的時候,一些投資公司或者個人承諾投資者30%以上的年化收益率。”
據本報記者了解,投資擔保公司不屬于受金融監管部門或地方政府監管的金融機構或準金融機構,而是普通工商類企業,處于監管的空白地帶,常常處于“人人能管、人人不管”的局面。而公安部門只有在投資擔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資罪、非法吸收或變相吸收公眾存款罪或集資詐騙罪時才能實施立案偵查。因此,一些投資公司便利用監管上的空白,通過超范圍經營,非法高息攬儲,無法兌現時則干脆跑路了事。
投資者“負債投資”
卻難獲兌付
在李元的帶領下,《證券日報》記者采訪到一些無法獲得兌付的投資人。
60多歲的張明(化名),以前一直把錢存在銀行里,在廣場遛彎時收到散發的傳單知道了“銀信投資擔保公司”。“剛開始我心里也沒底,但是來到他們的營業部,公司裝修豪華,業務員一個勁地跟我講公司經省工商管理局核準成立,注冊資金超過5000萬元,不會差我(投入)這點錢。另外業務員還介紹,投資公司的老板不止這一家公司,旁邊即將開盤的一個樓盤也是他的產業,他是‘**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法人。業務員還告訴我,就算最后投資公司經營不下去了,至少還會有房子抵押給我。于是我就存了30萬元,合同簽了1年,月息1.5%,每月1號打給我4500元利息。但是在2015年1月初的兌付期,業務員告訴我公司資金周轉出現困難,建議我續簽一年合同,還是按月支付利息,2016年1月份再還給我本金。”
張明還告訴本報記者:“當時我并不急著用錢,沒有跟周圍的人交流,警惕性也不高,就續簽了一年合同。誰想到等到2015年5月份,利息也沒有按時打到我的銀行卡。我給業務員打電話詢問時,業務員勸我再等等,同時也表示如果我不想等,可以獲得一套房子。他告訴我,公司老板的一個樓盤有部分戶型還沒有銷售完,可以讓我優先挑選。如果30萬元的金額有剩余則繼續按照原來的合同存著,如果30萬元不夠,我需要自己補齊余款。我去樓盤轉了轉,能挑選的戶型都不太合心意,也就不了了之,繼續把錢存著了。”
張明隨后解釋說:“從那以后,又過了兩個月我心里不踏實,怕最后錢也沒了,房子也沒了,又去找了業務員。在業務員的帶領下,再次去那個樓盤時才發現,只剩下大戶型和商鋪可以挑選,每套房子都接近百萬元。也就是說如果我選擇要房子,自己還要付出大概50萬元才可以,可是這個房子以后能不能賣出去還是個問題,另外我自己也拿不出50萬元。”
另一位市民王華(化名)與張明一樣陷入了暫時收不回投資款的困境。通過朋友介紹,她把50萬元存到“伸財擔保有限公司”,月息1.5%。在得知存款超過100萬元,月息可以達到2%時,她向朋友借了50萬元,并承諾到期后支付朋友一定利息。然而,合同到期后,本金卻沒有打到她的卡里。當她去投資公司的門面房詢問時,才發現伸財擔保有限公司早已經是人去樓空。
王華隨后選擇報案,但是被警方告知:“已接到了跟這家公司相關的幾起報案,雖然已經開始立案偵查,但是能否追回損失并不好說。”如今王華不止損失了自己的50萬元本息,還背負了50余萬元的債務。
當然,也有極少數投資者由于抽身早而顯得比較“幸運”,市民周先生就是其中一位。他告訴本報記者:“我七八年前就開始在這類投資公司存錢,陸續換過幾家,開始的資金只有10萬元,當年的利率更高,可以達到月息3%。每年到期后我都不取出來,再添上幾萬元再存一年,雖然后來月息降到了2%左右,經過這幾年居然攢夠了100多萬元。去年孩子準備出國留學,我取出了絕大部分,還剩20萬元接著存了一年。雖然現在很多公司出現資金困難,我的20萬元到期可能也很難獲得兌付,但是總的來說至少沒有蝕本。”
房企停工推倒
“多米諾骨牌”
“前幾年房地產市場火爆的時候,連拿地的錢都湊不齊就敢開發項目的地產商大有人在”,一位在河北從事開發房地產業務的有關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以前現場舉牌后可能連土地出讓金都不交,先交一部分就算‘買地’了,然后去找投資,或者聯合開發或者直接加價就轉手了。可能一個項目還未清盤,開發商的成本已經回籠甚至收益都達到預期,下一個類似的項目就可以繼續開始了。”
而隨著近兩年三、四線城市房地產行業不景氣,各個項目銷售回款的周期越來越長,各方面的監管加強,很多銀行、信托公司等金融機構也開始對地產商說“不”。
某信托公司的工作人員告訴《證券日報》記者:“房企是大客戶,需要的資金規模都以‘億元’為單位,同時房企的利潤率相對一些傳統行業較高,能承受高一些的利率。以往房地產類項目一直是我們關注的重點。但是近兩年我們公司已經停止對小型房地產企業放款,房地產企業的融資業務也比以往審查嚴格。”
在這樣的背景下,一些房企因融資難無奈將視線轉向民間借貸。從上千名甚至更多的民眾手中高息吸儲運作地產項目的模式也就應運而生,不同規模的投資擔保公司、小額貸款公司也是越開越多。
本報記者來到衡水一處繁華地段進行實地走訪。據附近商業網點的商家介紹,“在這個地段,上下兩層共120平方米的店鋪租金約為每月2萬元,裝修花費10萬,購買電腦、辦公桌椅等設備不到5萬元,印一些宣傳彩頁,招攬10多個能說會道的業務員,底薪每人每月約1500元,總投入40余萬元左右。而每個月每個業務員通常都能攬儲100萬元,前期40萬元的投入根本不算什么,一個投資擔保公司就這樣開始經營了。”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在河北衡水,不少房企老板為了融資方便,也注冊了投資公司自己經營,省去了不少中間環節。
這些投資公司一般都是把招攬來的資金貸給房地產企業以及一些相關的行業。由于前兩年三、四線城市房地產行業低迷,建筑、水泥、鋼材等多個領域也涉及其中。地產商資金斷裂,導致投資擔保公司回款困難,最終受傷的還是把畢生積蓄都搭進去的投資者。
房企面臨高負債率和低回款率雙重壓力,出現資金問題而停工,多米諾骨牌效應已經產生。
據“銀信投資擔保有限公司”的一位業務員表示,“我們公司的老板也有自己的地產公司。目前有一些在建項目正在申請辦理預售許可證,證件辦齊、項目銷售后現階段的資金問題就會解決。我們老板沒有、也不會跑路,只是希望大家能給幾個月的時間解決資金問題。”
隨后,《證券日報》記者詢問該業務員,所謂的預售許可證什么時候能夠辦理成功,這位業務員回答道:“具體的時間不好估計,按規定,除了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證書齊全外,還需要主體結構封頂才可辦理預售。但是現在還差一層封頂就出現了資金困難,項目已經停工,老板如今只能先籌錢,但問題一定會有辦法解決的。”
本報記者對這位業務員的說法提出質疑:“房地產項目是不是一直就存在資金缺口,打算用下一家投資者的資金還上一家到期的錢?”
上述業務員回應稱,“肯定不是,由于以前很多項目還未打地基就已經開始銷售,開發的資金很快能夠回籠,所以沒有出現過資金緊張,以前很多的開發商都是這樣做的。”
這位工作人員還解釋說:“由于有個別投資公司老板跑路,近期出現了擠兌潮,沒有到期的投資者也開始前來問詢,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加劇了公司資金周轉的困難。希望大家能稍安勿躁,給我們幾個月的時間解決問題。”
據《證券日報》記者粗略估計,在衡水熱衷于民間借貸的企業名單中,房地產開發商或其關聯企業占到半數以上。此外,房地產行業的困難也直接影響到下游產業,產生連鎖反應。一些建筑公司、水泥公司、攪拌站、鋼材公司,甚至門窗加工等小企業也受到了直接沖擊。而部分房地產項目的停工以及工程款的拖欠又直接影響到許多農民工的就業,同時引發了部分購房者的恐慌,大家開始擔心自己購買的房子成為爛尾樓。
一位房地產行業從業人士告訴本報記者:“近年來,從民間吸收資金成為多家房企快速融資的重要渠道。房產市場行情好的時候,這些高息的貸款還能支撐公司的健康發展甚至擴張,但是隨著三、四線城市房地產市場遇冷,高額的利息很快壓垮了開發商。”
銀行攬儲困難
開發貸收緊
過去,在季末、年末時點,河北省多地的銀行出現過不同程度的違規攬儲行為——存款返現或存款送禮等。這與民間高息借貸的盛行其實也不無關系。
由于大量的民間資金涌入了高息攬儲的投資公司,銀行也不得不發布各類方式的“惠民”政策吸引儲戶。這些方式包括提高利率、有獎儲蓄、贈送實物或現金等,但即便是這樣的活動也只是吸引到部分相對保守的投資者。
一些投資者雖然擔心在投資擔保公司的存款會“竹籃打水一場空”,但還是放不下曾經得到過的高收益。一位市民就對《證券日報》記者坦言,“現在我周圍幾乎沒有人把錢存在銀行,就連銀行的工作人員也不例外。”
坊間還有傳言稱,有個別銀行的工作人員,虛構貸款協議從銀行套現,存入投資擔保公司,賺取高額利息。如今,合同到期,投資公司不能返回本金,造成東窗事發。
在這種背景下,銀行自然要顧及房地產業的貸款風險。據一位銀行的工作人員介紹:“我們銀行的內部分類中,已經將房地產業列入信貸‘黑名單’。一些運營較好的房企,現在擁有的信用額度主要來自于以往尚未用完的部分,而非新增部分。房企的貸款我們雖然不會明確表明無法獲批,但是審核趨嚴以及審核時間較長也令很多房企主動另尋其他方法。”
據本報記者了解,部分銀行已經發出了內部通知,要求全體員工進行“員工參與民間借貸案件風險”專項排查工作。一方面統計有多少員工或員工家屬參與民間借貸以及統計是否已經出現損失的情況;另一方面則是要求所有員工都不得違規向不符合信貸審批條件的投資公司或房企批準貸款。
投資者比開發商期待
房地產業的春天
由于越來越多的投資擔保公司出現資金周轉困難,河北衡水的部分投資者出現了擠兌恐慌,一些合同已經到期的投資者干脆選擇了向法院起訴。不過,由于不少投資者簽訂的合同對年利率的約定已經超過24%,引發了不少爭議。
2015年9月1日開始實施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有這樣的說明“借貸雙方對逾期利率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以不超過年利率24%為限。”在出現資金困難或者跑路的幾家投資公司中,有不少公司約定的年利率都在30%左右,法院一般也先采取調解的方式解決。
一些投資者擔心擔保公司根本無力償還,最后訴訟費以及申請強制執行等費用都打了水漂,也不愿意輕易起訴。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在大批投資擔保公司出現資金困難的情況下,其中有房地產或者其他實業背景的公司的法人紛紛出面表態,“會盡快解決資金問題,不會讓投資者利益受損”。
但是,中國有句古語是“落袋為安”,只要投資款還沒有回到手中,投資者的心就很難真正安定下來。在無奈的等待中,很多的投資者甚至比開發商還要期待房地產業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