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12時40分許,高速交警衡水大隊指揮室接到一名駕駛人報警,稱在大廣高速冀州服務區內停車休息時,車內放著的一個包被盜,里面有1萬多元現金及相關證件。民警立即趕到現場調查取證。通過調取監控信息,推斷盜竊嫌疑車輛為一輛冀A牌照的黑色奇瑞轎車。然而,民警通過“交通管理綜合平臺”查詢,發現嫌疑車輛懸掛的是假牌照。隨后,民警經過查詢該車的運行軌跡,發現2月21日至25日期間,該車頻繁出入龍華、衡水南、武強、常屯等高速收費站口。據此,民警判斷嫌疑人應該居住在景縣或吳橋附近,于是指定專人負責關注該嫌疑車輛,每小時查詢一次該車的行駛軌跡。
26日上午,民警發現該車于當日9時19分從衡德高速龍華口駛入高速,立即采取行動。衡水支隊共組成5個抓捕小組,11時15分,所有人員到達衡德高速龍華收費站口集結布控。14時15分許,嫌疑車輛出現,民警迅速出擊,將嫌疑車輛成功堵截,同時堵住2名犯罪嫌疑人所坐位置的車門防止其逃跑和反抗,并令其下車,嫌疑人拒不配合,司機推門就跑,民警迅速將其控制;同時,另一名嫌疑人也被當場控制。
經訊問,犯罪嫌疑人劉某供述,其于2013年因在高速江蘇無錫服務區盜竊他人車內財物而獲刑,且作案方式也是在高速服務區利用一種“鎖車干擾器”,干擾其他車主的汽車遙控,并在車主離開后伺機打開車門盜竊車內財物。2015年10月,劉某出獄后因無所事事,手頭拮據,重操舊業,在不到5個月的時間里,先后在京滬、石黃、大廣等高速沿線服務區瘋狂作案,涉案金額高達近10萬元。其間,作為同鄉的鄰居李某,多次充當司機兼“望風”的角色。
二人對2月25日在大廣高速冀州服務區盜竊過往車輛車內財物供認不諱,并交代,26日中午,他們剛剛在大廣高速威縣服務區和衡水湖服務區實施了盜竊。民警通過清查嫌疑車輛內的贓物,發現共有單反相機1臺、黃金首飾1套、現金12753.10元,手機5部,大小包10余個,以及多張銀行卡和身份證等,僅當日盜竊財物價值就達5萬多元。
由于二人結伙駕車多次在大廣、京滬、石黃高速服務區流竄盜竊過往車輛財物,案情較復雜,目前,該案已移交衡水市開發區公安局刑警三中隊做進一步深挖調查。
高速交警提醒,近年來,隨著通行高速公路車輛劇增,服務區休息車輛的財物安全問題凸顯出來。根據以往案件,犯罪嫌疑人往往通過直接破壞車窗玻璃或用電子干擾器干擾鎖車的方式,對停放車輛內的財物進行盜竊。駕駛人員在離車用遙控器鎖車門后應再拉一下車門確認是否鎖好,并檢查是否關好車窗;同時不要將貴重物品和現金留放在車內,若有財物不方便攜帶,可由同伴輪流看管,若獨自出行可把車停在視線范圍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