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3日13時30分許,鹿泉區交警大隊白砂中隊民警在轄區232省道黃壁莊路段設卡開展酒駕專項治理行動。民警對過往車輛進行檢查時,發現一輛老款式的紅色轎車由北向南駛來,看到設卡檢查的民警后,該車走走停停,有意躲避民警的檢查。同時,該車行駛時發出的噪音引起了民警的注意,民警懷疑該車可能是報廢車,隨即上前示意該車司機停車受檢。
停車后,民警要求司機下車并出示駕駛證,司機稱駕駛證沒帶在身上。民警發現司機十分緊張,不時故意用手捂著嘴假裝咳嗽??吹剿緳C的異常舉動后,細心的民警在車內聞到了一股酒味,隨后用酒精測試儀對其進行了酒精測試,結果顯示值為35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面對檢測結果,該男子一再狡辯自己沒有喝酒,民警表示如果對測試結果有疑問可以帶他到醫院抽血化驗,喝沒喝酒一查便知。一聽民警這樣說,剛剛還理直氣壯的司機立馬蔫了下來,只好承認自己酒后開車的違法事實。隨后,民警通過公安網調取了該車司機的身份信息和車輛信息。經查,40歲的司機羅某(靈壽縣人)根本就沒有駕駛證件,他駕駛的冀A**283轎車檢驗有效期至2012年7月份,因連續三個檢驗周期未檢車已被強制報廢。
民警當場將車扣留,并強制對車輛進行報廢處理。對于羅某,民警將其帶回大隊后,先讓他醒酒,然后對其進行了安全教育,向他講解無證、酒后駕駛報廢車的嚴重社會危害性,并依法對其開具了處罰單。僅僅這些還不夠,羅某的交通違法情節比較嚴重,還涉嫌無證駕駛,后被行政拘留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