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 (記者程媛媛)2月4日,河北唐山豐潤區居民李進去當地車管所補辦駕駛證被告知為追逃對象,隨后被唐山警方移交至天津南開區看守所,因證據不足于21日被釋放。李進昨日對新京報記者表示,自己從未參與過違法犯罪活動,需要警方一個道歉。
車管所辦證被帶走
昨日,張女士向新京報記者回憶,2月4日她和兒子李進來到豐潤三場車管所補辦駕駛證。李進交了身份證,工作人員說突然沒網了,需要等一會兒。“我正好要回車上拿行駛證,就叫兒子自己等著補本。”
張女士等候多時未見李進,就去車管所大廳尋找,“派出所來人了,說他是逃犯要去趟派出所。”張女士隨后和兒子一同被帶往永濟街派出所。
在派出所,民警告知張女士,李進與一起天津的網上追逃案件有關,需要“協助調查”。據張女士稱,當時民警向其出示的一張單子顯示,2015年10月,天津一輛本田車被盜,經過兩次轉手,李進被指參與銷贓,以4.6萬元購買了這輛車。張女士說,李進不可能犯事,去年10月份都沒出過唐山。
羈押期間多次被提審
李進昨日告訴新京報記者,盡管自己對于被指控的罪名毫不知情,但2月4日當晚還是被關進了豐潤看守所,家屬未收到拘留證明。
5日,李進被移交到天津南開區看守所,由南開區公安分局刑偵八支隊人員提審。17日,刑偵隊再次對李進提審。李進對記者說,第二次審訊后繼續被關押在南開區看守所,一直無人問津。
21日晚,張女士接到天津警方通知,李進被釋放,家長前去接人。“我和丈夫連夜趕到了天津,接回孩子就只有一張釋放證明,沒有任何道歉。”張女士稱,警方表示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并提供了一個聯系人電話。
新京報記者多次撥打該電話,均無人接聽。
派出所工作人員證實曾帶回“逃犯”
李進告訴新京報記者,自己是唐山市一家建設公司的技術工人,從未參與過違法犯罪活動,需要一個道歉。
昨日,新京報記者致電永濟街派出所,一工作人員表示的確于2月4日帶回李進。“因為看到公安系統內部消息說李進是逃犯,后來辦了移交手續,把人交給了天津公安。”對于李進被捕原因和案發情況,該工作人員表示并不清楚。
(新京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