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方對比
正規救護車 轉運病人很謹慎
小廣告上的救護車,屬于“打電話就來,給錢就走”。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是,正規救護車接收長途轉運患者,則顯得格外認真。
記者隨后以同樣的病情名目,先后咨詢了120及999急救中心。999長途轉運組工作人員在詳細詢問了患者病情后,勸阻記者轉運病人。
“首先病人是6歲半孩子,救護車上雖然有氧氣和設備,但都是給大人用的,沒有孩子的專用設備,不能確定這么大的孩子是否能使用,10歲以上應該沒問題。”醫生同時強調,救護車上,針對孩子的藥也沒有,只能運,不能搶救,所以建議記者再想想。
此外,長途轉運組工作人員提醒,在各醫院急救室“趴活”“攬客”的這種救護車基本屬于個人的,就是人們常說的黑救護車。
工作人員還表示,醫療機構允許出院,但患者不具備獨立生活的能力,這時才會選擇救護車轉運。長途轉運病人具有一定風險,一旦車輛本身、急救設備出現意外,中途又沒有臨近醫療機構可以急救的話,患者面臨的風險非常高,建議謹慎選擇。
整治措施
交通執法總隊:建議舉報
記者隨后聯系了北京宅急送快運股份有限公司。經過確認,宅急送表示沒有這樣的救護車輛,也無法提供轉運病人服務。
負責非法載客汽車(黑車)查處工作的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車輛如果進行載客服務,行駛證必須是營運性質。除此之外,無論是什么情形,都將被認定為黑車運營。
就黑救護車問題,執法人員分析,如果車輛行駛本是營運性質,交通執法人員無法查處。即便是非營運性質,如果車上確實有危重病人,在實際執法中也有諸多困難。
不過,執法人員建議,如果發現不具備營運資質條件的車輛有非法載客行為,可以向交通部門舉報。
市人大:擬最高罰10萬
記者獲悉,1月25日,北京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會上提出今年市人大常委會擬安排審議10項法規草案,其中一項為“繼續審議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
2015年7月24日上午,市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對《北京市院前醫療急救服務條例(草案)》進行了一審。針對社會上黑救護車拉活引發的安全 隱患,草案規定,未取得院前醫療急救機構執業登記,擅自從事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由市衛生計生行政部門予以取締,沒收違法所得及其藥品、器械,并處五萬元 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擅自配置、使用救護車或者使用假救護車提供院前醫療急救服務的,除受到上述處理外,非法安裝警報器、標志燈具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強制拆除、收繳,并處罰款。
文并攝/本報暗訪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