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底怎么回事呢?我們的記者進行了調查。
今天上午,記者接到有聽眾反映,她在石家莊友誼大街麗都河畔小區附近的一家餐館就餐后,發現結賬單與菜單上面的菜品價錢不符,點菜的時候沒有問題,等到結賬的時候才發現,每道菜都加了價。
接到線索后,今天中午,記者與同事來到了這家名叫“麗都小鎮”的餐館,一共點了三個菜,在餐后結賬時,果真遇到了同樣的情況。
餐館收銀員:“208桌, 75!”
記者:“這幾個菜都不是這價吧?
餐館收銀員:“都上調幾塊錢,現在菜都貴了。”
記者發現,在餐館的菜單上,一盤酸辣土豆絲的價格為14元,而到了結賬單上變成了18元,一盤尖椒豆腐片菜單上標價16元,結賬單上卻顯示的是20元。
當記者質疑賬單與菜單上的菜品價格不同時,店家這樣解釋:
餐館收銀員:“漲價了,過年都漲價了!”
記者:“菜單上沒有啊?”
餐館收銀員:“沒事跟你多要不了啊!”
記者:“每個菜都漲了?”
餐館收銀員:“上調兩三塊,土豆貴的不行。”
就在記者與店家進行溝通時,另一桌顧客來到收銀臺前買單,也發現了其中的問題。
餐館收銀員:“你是209啊? 62!”
顧客:“皮蛋豆腐不是10塊錢嗎?
餐館收銀員:“加兩塊。”
顧客:“那個菜單上寫得不是十塊嗎?
餐館收銀員:“就加兩塊。”
顧客:“60塊錢吧?”
餐館收銀員:“這不行,62。馬上就改了啊,菜(價)一便宜菜(單價格)就下來了。”
記者隨后撥打12358價格投訴電話進行反映,工作人員表示,價錢偏高可以調整價格,但是菜單必須一致,一旦證據確鑿,物價部門將勒令商家退回多收的費用,并視情節輕重對商家作出相應處罰。
針對類似情況,河北省消費者協會投訴與法律事務部副主任廉莙認為:
“遇到過年或者節令需要調整價格,事先必須以口頭的形式或者書面的形式告知消費者,便于我們的消費者識別。
如果說事先并沒有告知我們的消費者,就屬于一種侵權行為,那么消費者就可以要求消費者返還相應的費用。
無法達成共識的情況下,消費者可以向當地的稅務機關或者是衛生防疫部門進行舉報,同時也可以向消費者協會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機關以及擔負著消費者權益保護職能的有關行政部門進行申訴,主張和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