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摸底“僵尸企業” 紛立化解落后產能“軍令狀”
“僵尸企業”是指已停產半停產、連年虧損、資不抵債、依靠政府補貼、銀行貸款存在的企業。去年12月9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對持續虧損三年以上且不符合結構調整方向的企業采取資產重組、產權轉讓、關閉破產等方式予以“出清”,清理處置“僵尸企業”,到2017年末實現經營性虧損企業虧損額顯著下降。
處理“僵尸企業”,國家給出明確時間表,全國各地也已經對“僵尸企業”清退任務的緊迫性達成共識。人民網多路記者在各地兩會上了解到,不少省份已對“僵尸企業”進行了前期摸底,初步確定本地“僵尸企業”數量,各地具體的出清方案也在抓緊制訂之中。
數據顯示,目前甘肅省有110余戶企業處于停產半停產狀態,負債超過1500億元。2015年,甘肅水泥、鋼鐵、玻璃、電解鋁等行業閑置產能分別達到500萬噸、400萬噸、200萬噸和74萬噸。
山東方面的“僵尸企業”摸底情況顯示,山東省初步確定了448家“僵尸企業”,其中處于停產狀態的占80%。“由于‘僵尸企業’概念提出不久,各地對其標準和未來政策把握不準,提報時還有顧慮,實際數量應當多于目前提報數。”山東省經信委主任錢煥濤表示。
安徽省發改委主任張韶春介紹,根據前不久的統一摸排,全省共有1049家企業達到國家特困企業標準,其中包括126家規模以上企業。
根據中央“盡可能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要求,盡管各地還未明確對這些“僵尸企業”具體的出清時間,但都表態要采取市場化的方式,停止對其各種形式的保護。
在鋼鐵大省河北,省長張慶偉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承諾,把處置“僵尸企業”作為化解過剩產能的“牛鼻子”,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乃至破產清算,實現市場出清,并下達“年內壓減煉鐵產能1000萬噸、煉鋼800萬噸、水泥150萬噸、平板玻璃600萬重量箱”的硬性指標。
浙江省省長李強作政府工作報告時表示,浙江將建立健全優勝劣汰機制,對“僵尸企業”通過兼并重組、債務重組乃至破產清算實現市場出清。繼續關停落后產能、整治“低小散”。制定實施企業減負三年行動計劃,切實降低實體經濟企業成本。
寧夏政府工作報告也明確提出,嚴格環保、能耗、技術標準,引導資不抵債、扭虧無望的“僵尸企業”兼并重組、破產清算,淘汰落后產能120萬噸。
代表委員熱議:對“僵尸企業”實行“安樂死” 盡快讓其入土為安
“化解過剩產能,是走到轉型升級關鍵節點必須直面的問題。從解決‘僵尸企業’入手,實現市場出清,實際上正是化解產能過剩、深化改革的一個突破口。”河北邯鄲市發改委主任高和平代表表示,只有堅決地處置“僵尸企業”,讓“僵尸企業”入土為安,才能為未來騰出寶貴的實物資源、信貸資源和市場空間。
除發表對“僵尸企業”的看法,各地代表委員們也紛紛為怎樣處置“僵尸企業”支招。
大量的“僵尸企業”之所以“僵而不死”,與地方政府的補貼、銀行貸款的“供養”密不可分。對此,內蒙古自治區人大代表、自治區工商聯副主席、包頭市副市長安潤生表示,各級政府要停止對“僵尸企業”的財政補貼和各種形式的保護,司法部門要依法給企業的市場化破產創造條件,財政和金融部門要出臺落實不良資產處置的政策。
針對兼并重組,福建省人大代表、泉州市經信委主任黃國富建議,要鼓勵發展并購貸款,并進一步放寬適用條件;發展產業并購基金及其二級市場,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發揮投資銀行和商業銀行的中介作用,在企業并購過程中擔當推進器和整合平臺;探索建立并購貸款風險補償機制,激發銀行開展并購貸款的積極性。
各地清理“僵尸企業”,既要痛下決心,也要防范風險。對此,河北社科界委員表示,全國層面而言,伴隨著鋼鐵、煤炭等行業的“去產能”,“失業潮”可能出現。因此,處置“僵尸企業”,要盡可能多兼并重組、少破產清算,對破產企業盡量實行“安樂死”。尤其要全力做好職工安置工作,防范引發社會風險,更加細致地做好社會托底工作。
寧夏有代表也表示,在堅決出清“僵尸企業”的同時,要做好甄別工作,對于有市場和關鍵技術、能耗水平低,在行業內居于領先水平的企業,應該給其一條自生之路,鼓勵企業重組、整合、轉產、循環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