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以下6個認定條件,即可成為石家莊市眾創空間:(一)運營主體應為在本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單位或其他社會組織,以及依托上述組織成立的相對獨立的機構;(二)擁有至少3名具有創業投資或創業服務等相關業務經驗的專職管理人員;企業管理運作規范,有健全的內部財務管理制度;(三)具備完善的基本服務設施,能夠為創業創新者提供使用面積不少于300平方米的開放式辦公場所或集中孵化場地,可為創客企業(項目)提供低成本的辦公空間和寬帶網絡等服務;(四)運營主體成立并實際運營3個月以上,在孵創業創新企業(團隊)不少于10個;(五)具有創業導師等相關創業資源,與投資基金或相關投資機構建有合作關系;(六)創新創業服務主題明確,創新創業服務體系完善,建有創客企業(項目)管理制度,服務對象評估篩選、畢業與退出機制等。
申請石市眾創空間時,應提交以下資料:石家莊市眾創空間認定申請表、建設運營情況報告、相關證明文件(包括運營機構注冊證照或證明文件、眾創空間場地情況及證明材料、管理機構及人員情況、在孵與畢業企業或團隊情況、管理制度等)、其他應提交的材料。據悉,石市將對認定眾創空間開展年度績效考核,對當年考核不合格的眾創空間予以通報并限期整改,暫停享受次年扶持政策;對連續2年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市級眾創空間資格。
記者了解到,石市將對認定的市級以上眾創空間,依據其用于場地租賃或維修改造、服務平臺建設、儀器設備及軟件購置、寬帶接入、創業培訓等費用開支情況,每年給予適度補貼,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50萬元。對入駐市級以上眾創空間的團隊或企業,經自愿申請,經相關部門或委托第三方機構確認后,在入住的第一年給予50%的租房費用補貼,最高不超過2萬元。據悉,眾創空間運營機構須對其提供的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于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財政基金的,將撤銷其市級眾創空間資格,收回已撥付的財政資金,并依法予以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