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莊一男子嗜賭如命,竟多次以借車為名騙取他人車輛,抵押借款用于償還賭債。日前,經新華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新華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三萬元。
30歲的高某嗜賭如命,短短幾年的時間,便欠下巨額賭債。為了償還賭債,高某就把手伸向了親屬、好友。2015年3月的一天,高某找到朋友王某,以借車為名從王某處開走一輛尼桑轎車(經鑒定,該車價值9萬余元)。隨后,高某用該車抵押給高利貸,借款償還賭債。一周后,高某又找到了親屬韓某,再次以借車為名,從韓某家中將其東南轎車(經鑒定,該車價值4萬余元)開走,并再次將車抵押給高利貸,借款償還賭債。
該案經新華區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事實的手段騙取他人財物,用來抵押借款以償還賭債,數額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由于在審理期間,被告人高某的妻子已將被抵押的汽車贖回并返還給兩名被害人,因此,可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馮月靜 通訊員 李碩)
(石家莊新聞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