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0日,定州市公安局舉行的李志平一案撤案聽證會,李志平興奮地以為“有希望了”。最終聽證結果認為,公安機關當年立的是“6·19”殺人案,而不是李志平故意殺人案,所以不存在撤案的問題。
“別的我聽不懂,最主要這句我聽懂了。”李志平拍著椅子扶手對記者回憶道,他當時就憤怒地問道:“你們還要冤枉我到何時?”
聽證會后,劉曉原在博客中寫道:“如果說當年沒有立李志平故意殺人案,但公檢法又將他一步一步推上了審判席,還判了兩次死刑、取保候審16年,至今只是以解除取保候審了事,這樣的聽證決定書出臺后,這將會是司法史上的奇聞。”
中國青年報記者致電定州市公安局一領導,對方電話一直無人接聽。曾接待李志平申訴的原定州市公安局政委肖福娣已經退休,說“不再談這個事兒了”。該局現任政治處工作人員表示“不知道這個事兒”,信訪處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領導開會去了,不知道什么時候回來”。
現在,這個只有小學文化的農民已經可以隨口說出“疑罪從無”,對著電視上呼格案的報道,李志平邊看邊流眼淚:“道歉有什么用?生命都沒有了。”
老伴兒勸他別找了,過幾天安生日子,他不肯,“死不了就追!”只是到目前為止,他最接近權利的一次是在故宮。有一次去北京,路過天安門,他下車圍著故宮轉了一圈,“沒進去,舍不得花錢”。
事實上,除了他自己,已經沒什么人注意李志平的事了。越來越多的老人隨兒女搬去了城里,路邊堆滿了垃圾的小村冷冷清清。離老遠看見李志平走過來的身影,兩個老人熱情地招呼問路的記者:“這呢這呢!一看走路姿勢就是老亮!”他們依然清楚地記得李志平的小名,提起1983年的冤案,只是說著“時間太長了”。
“其實就算還我個清白,也沒啥高興不高興了。這一輩子也沒有指望,也沒人問你了,自己心里的結永遠系得死死的。”即便在過年的時候,侄子都來看他,他也一點都高興不起來。
“我沒有高興的事情,一點都沒有。”李志平說。
不快樂的日子躺在李志平的500多張四處去討說法的車票里,每張車票,都意味著一趟失敗之旅。
另一組數字記錄了李志平的傷悲,律師劉曉原博客上的“李志平死刑冤案專題”中,收錄、撰寫了88篇文章,不難發現這樣的句子:“對于一起沉冤23年的案件來說,要想在很短的時間內就得到解決是不可能的”“李志平身背殺人疑犯惡名已經29年了……死刑冤案32年,至今拖著不作結案”。
很不幸,再過1天,這個數字就是33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