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縣城年底前出臺居民階梯水價政策
日前,省物價局發文,要求各縣(市)按照《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的實施意見》,縣城2015年底前出臺居民用水階梯水價政策,具備條件的建制鎮爭取在2015年底前實行。同時,省物價局要求南水北調受水區各市縣,要按照《關于南水北調中線一期配套工程供水價格的通知》、《關于南水北調配套工程實行過渡水價的通知》要求,抓緊測算南水北調工程終端水價,力爭2015年底前完成價格方案。南水北調非受水區各市縣要按照省政府《關于創新水價形成機制利用價格杠桿促進節約用水的意見》要求,完善水價體系,調整價格水平。要按照《關于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制定和調整污水處理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的通知》,各市縣(市)抓緊落實污水處理費政策,確保在2016年6月底前將污水處理費標準調整到國家要求的水平。
河北:南水北調受水區城鎮生活用水以引江水為主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河北省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規定》,提出南水北調配套工程供用水管理堅持工程統一管理、水量統一調度、水質嚴格保護、用水總量控制原則,確保運行安全、調度合理、水質合格、用水節約。規定提出,受水區城鎮生活和工業用水按照引江水為主、其他地表水為補充、地下水為應急的原則,實行水資源統一調度。規定將于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規定提出,受水區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內配套工程供用水相關工作,并將配套工程的水質保障、用水管理、工程設施保護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配套工程供水執行統一水價。受水區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當統籌考慮本行政區域內南水北調引江水價格與當地地表水、地下水等各種水源的水資源費和供水價格,對同地區同水質同行業實行供水統一價格。
河北今年全面實行“階梯水價”
根據《河北省加快建立完善城鎮居民用水階梯水價制度的實施意見》,階梯設置分三級,一、二、三階梯水價級差按1∶1.5∶3的比例安排。階梯水價計量原則上以住宅為單位,第一階梯水量基數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原則上按居民家庭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0立方米確定;第二階梯水量基數體現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質量的合理用水需求,原則上按居民家庭每戶月用水量不超過15立方米確定;第三階梯水量基數為超出第二階梯水量的用水部分。
保定居民階梯水價方案出爐 一檔用水120立方米/年
經該保定市物價部門批準,將對城區居民用水實施階梯水價。計量起點為11月份,其中一檔年用水量為120立方米,相對應水價為3.55元/立方米。
保定市居民階梯水價的實施對象,為供水總公司所屬“一戶一表、水表出戶、抄表到戶”的居民用戶。以住宅為單位核算居民用戶用水量,一套住宅為一戶,以房產證明為依據。沒有房產證明的,以供水企業為居民用戶安裝的水表為準;對于一戶多表的用戶,按戶核算水量。戶內人口4人以上(不含4人)的居民戶,需提供戶口簿或居委會出具的證明,申請增加各階梯水量。每增1人,年增加階梯水量30立方米,由供水企業辦理分檔水量基數核增手續,有效期為1年。期滿后可申請延期,不申請延期的恢復原定水量。
普通居民戶分檔水量和綜合價格分別為:一檔0-120立方米(含),3.55元/立方米;二檔120-180立方米(含),4.66元/立方米;三檔180立方米以上,7.99元/立方米。執行居民水價的非居民用戶不實行階梯水價,其水價在第一階梯水價基礎上加價10%,為3.77元/立方米。居民階梯水價在一個核算周期內(日歷年),每月水費需根據當月累計用水量對應的分檔階梯水價乘以當月用水量進行核收。例如:某用戶家中3口人,1—10月份累計查表用水量115立方米,11月份查表時顯示當月用水量為6立方米,11月份當月應交水費計算方式為:5×3.55+1×4.66=22.41元。
河北水資源現狀:一邊嚴重短缺,一邊用水浪費
資源性缺水是河北省的基本省情水情。近十年來,全省生產生活年均用水量約200億立方米,年均水資源可利用量僅150億立方米,缺水50多億立方米,如果考慮生態環境用水,年缺水量達100多億立方米。用水浪費現象比較突出。全省農業有效灌溉面積6700多萬畝,高效節水灌溉面積2700多萬畝,大水漫灌現象還比較普遍;工業結構偏重,鋼鐵、化工、火電等高耗水行業占60%以上,萬元工業增加值用水量19立方米,遠高于周邊省(市),天津市8立方米、山東省12立方米、北京市14立方米,噸鋼耗新水3.3噸;城市供水管網漏失率達15%,跑冒滴漏現象比較嚴重。水資源利用粗放與嚴重缺水的省情不相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