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女兒能取得北京戶籍,護士張曉莉不惜與原配丈夫離婚,而與懷柔農民唐軍假結婚。五年后,戶口沒有落成,張曉莉與“假丈夫”對簿公堂,假戲演成了鬧劇。
為孩子入學遇落戶誘惑
張曉莉與丈夫何偉從河北老家來京已經十多年了。丈夫在懷柔做生意,她則在懷柔一家醫院做護士。2010年過了春節,女兒就到了上小學的年紀,可張曉莉夫妻倆的戶籍都在河北,沒有北京戶口,女兒就上不了教學質量好、管理規范的公立小學。
這天,張曉莉跟醫院的清潔工王大姐聊到戶口問題,就抱怨起自己和丈夫不爭氣,沒把戶口落到北京。沒想到,王大姐還真給張曉莉支了一招:投靠落戶。
王大姐和前夫唐軍都是懷柔本地人,兩人剛剛離婚,而唐軍的戶口在村里。王大姐說,要是張曉莉能想辦法把戶口落到村里,孩子就能在本地上學了:“你和我前夫結婚,戶口不就能跟著落到村里了嗎,等你解決了戶口,再離婚不就行了。”
這個建議讓張曉莉心動了,而且據她了解,這個投機取巧的落戶辦法有著不少成功的先例。但要是和唐軍結婚落戶,就意味著自己要先和丈夫離婚。原本以為丈夫會極力反對,可沒想到,聽了張曉莉的想法,何偉表示支持:“這辦法挺好的,一舉兩得,咱們家也能混個北京戶口。”
為北京戶口決定假結婚
幾天后,王大姐將唐軍和張曉莉叫到一家飯店,商量一下假結婚落戶的事宜。
當時,唐軍已經48歲,比張曉莉大了十幾歲。雖然衣著寒酸,但簡單聊了兩句,張曉莉感覺唐軍人還算老實敦厚。
唐軍也沒有繞彎子,開門見山地說,王大姐已經把事情都告訴他了,他可以幫張曉莉這個忙,辦理假結婚。但他也不是“義務勞動”,唐軍表示辦理戶口需要錢,張曉莉要給他5萬元錢,“還得立個字據,省的以后麻煩”。
這本來也是題中應有之意,張曉莉也沒有猶豫,當場就簽下了協議,約定“張曉莉為了辦理自己和女兒的戶口,自愿與唐軍假結婚,雙方互不履行夫妻義務。張曉莉需付給唐軍辦戶口服務費五萬元。”
協議簽完之后,張曉莉和丈夫何偉迅速辦理了離婚手續,2010年8月25日,又與唐軍領了結婚證。
而根據相關規定,外地戶籍的居民要想落戶,除了要與本地人有夫妻關系外,還需要在北京有合法固定住所,于是王大姐又將自己在村里的一套房子六萬元賣給了張曉莉。為了戶口,張曉莉前前后后花了十多萬元,幾乎花光了自己的全部積蓄。
落戶遭拒拍“床照”交派出所
這種為了戶口而結婚的“夫妻”,當地派出所常能碰到。對嫁到村里的新媳婦,派出所都會對夫妻的背景進行調查。
為了向派出所證明兩人是“真結婚”,張曉莉隔幾個月就會到村里住上一段時間,和鄰居們混個臉熟。
可村里人對張曉莉一直抱有懷疑,一個年輕漂亮的女護士,為什么要下嫁給一個比自己大十幾歲的農民?看著張曉莉假裝親熱地挽著唐軍的手臂,在村里進進出出,大家都議論紛紛。
這樣過了一年,張曉莉覺得自己已經和村里人熟悉了,便向派出所提出了落戶申請。但據民警了解到的情況,村里人紛紛表示張曉莉很少在村里居住,不像是個在村里安心過日子的人,她和唐軍的感情也很生疏,晚上都不住在一間房里。派出所拒絕了張曉莉的落戶申請。
張曉莉不想就這么放棄,唐軍給她出了一個主意:拍一份兩人在床上的親密錄像做“證據”。
為了戶口,張曉莉無奈同意了唐軍的建議,并且為了下次落戶申請成功,她特意請了半年的長假,帶著女兒一起,搬到了唐軍的家中共同居住。
轉眼四年過去,2014年,張曉莉再次提出了落戶申請。盡管她提交了同居的錄像和相關證明,派出所仍然拒絕了她的落戶要求,并告知其通過假結婚騙戶口是違法行為,希望她不要再費力氣。
假夫妻反目男方索要數十萬
兩次失敗后,張曉莉明白自己無法再通過這種方式取得戶口,便想著恢復原來的生活??扇f萬沒想到的是,這時她才得知,自己的原配丈夫何偉已經再婚。
而當她找到唐軍商量離婚的事時,唐軍的態度也來了個一百八十度轉彎:“想離婚也可以,給我50萬,現在就跟你離!拿不出錢,休想!”
無奈之下,今年3月,張曉莉將唐軍訴至懷柔法院,請求法院解除兩人的婚姻關系,并要求唐軍返還“辦戶口服務費”5萬元。
在法庭上,張曉莉拿出了與唐軍簽訂的“婚前”協議,證明自己和唐軍并非真正的夫妻關系。
而唐軍則態度強硬,堅決不同意離婚,并在法庭上拿出了兩人拍攝的親密錄像,以證明夫妻關系確實存在。
此外,唐軍還稱這場婚姻讓自己遭受了名譽損失,不僅不同意返還5萬元現金,還認為張曉莉應該賠償其名譽損失、誤工費、結婚禮金等共計38萬元。而在與張曉莉結婚后,自己借了兩萬余元的外債,這筆錢也應該由兩人一起償還。
“錄像是我為了落戶,作假拍給派出所看的,你怎么能這么落井下石!”見原本看起來老實敦厚的唐軍,在法庭上卻反咬一口,張曉莉不禁落淚,后悔自己為了走捷徑落戶,卻走到了現在這般田地。
缺乏感情基礎判決解除婚姻
經審理,懷柔法院認為,張曉莉與唐軍締結婚姻的目的,是為了解決張曉莉和女兒的戶口問題,因此這份協議是以合法形式來掩蓋非法目的,應當確認無效,約定的財產也應該相應返還。而兩人也并非自愿、實際地生活在一起,并沒有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因此,法院判決張曉莉與唐軍離婚,唐軍應返還5萬元服務費。
本案主審法官表示,張曉莉試圖通過假結婚落戶的行為,是與我國現行的戶籍制度相違背的。因此,雙方達成的所謂“協議”也因為違反了法律規定而無效,唐軍因此取得的5萬元利益,也應該退還。
“從行政的角度,相關部門可以對張曉莉進行罰款等行政處罰,但在民事領域,法院只是將雙方的關系恢復到原始的狀態。”法官表示。
而對于唐軍所稱的“夫妻共同債務”,法院并未支持。“夫妻共同債務,必須是雙方為了共同生活所借的債務,而兩人的婚姻都只是為了戶口,更談不上共同生活了。”
五年后,張曉莉終于重回平靜的生活。在庭審中,她屢屢落淚,感嘆自己遇人不淑,也后悔自己投機取巧耍小聰明,以為能夠如愿,卻終究只是竹籃打水一場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