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著!趁著泓泉老師還沒醉,請他來給我們分析分析——邢臺這么搞是要鬧哪樣?
即通評論員泓泉:實際上從本月13日開始,籠罩在京津冀上空的霧霾基本已經走散,久違的太陽將近十度的氣溫,溫暖地潑灑在京津冀的上空,導語中提到的這座城市,已經連續收獲兩個優,16日依舊是良,這樣的天氣里,機動車限號已經是匪夷所思,如果還是單雙號來限行,這可真的讓人質疑當地相關部門官員是不是一直沒睡醒?關鍵是你睡不睡醒沒關系,反正專車司機會把你拉到任何地方,可是汽車時代里,民眾一家大都就一輛車,你想過干冷干冷的早高峰里,人們打不著出租、大人孩子焦急地直想哭的感受么?
應該說在極端天氣下,基層政府啟動緊急限行措施,保障民眾的身體健康這是民眾所認可的,不認可也不行啊,攝像頭都明晃晃地拍著呢,但是這個措施是不是要任性到優質天也得限制民眾出行?
制定這個措施的官員們是不是根本都不明白,這樣的任性已經涉嫌侵犯民眾的私權了?
法律層面講,民眾的私權是受法律保護的,這個私權就包括民眾對于自己財產權的行使,每家每戶的的汽車只要是合法購買、接受了政府管理的齊全證照、繳納了必要的各項規費,然后合法的用于民眾自身的生活,這是民眾不可侵犯的權利!
霧霾天,為了全體民眾身體健康,基層政府啟動限行令,這是站位在多數民眾的利益上的行政令,每一位民眾這期間讓渡自己的私權給社會公益是題中之意——這沒有任何問題。但是當朗朗乾坤康平世界空氣質量都已經成優好幾天了,已經不再影響多數民眾的身體健康了,民眾行政令期間暫時讓渡的出行權就不應該再受到任何干擾,否則,就是侵犯公民的私權了。
據說某些地方在未知未來十幾天天氣的情況下,單方面硬性規定單雙號限行到本月末,這就更任性到沒邊沒沿的地步了,那條法律規定了基層政府限制公民出行權可以任性到不知道天氣咋樣也能隨意為之呢?
即使按照民眾風傳的市長被約談了、生氣了、立下軍令狀了,那你應該做的是所有公車率先垂范全部停駛,所有大型污染企業全部采取相應措施直至停產——這之后才能是普通民眾出行權的讓渡,如果前兩樣你都含混不清,單到民眾出行權這兒了一點不含糊,甚至連續優質天,公民也必須讓渡自己的出行權,這是忘了自己的權力是誰賦予的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