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辦案民警介紹,2015年12月3日,一段長約17秒名為“大哥出獄”的惡搞視頻被一些網站不斷轉載。畫面上顯示:一名體態臃腫的男子從一幢建筑物中走出,門外守候的男子迅速上前為其披風衣、戴墨鏡、點香煙,然后畢恭畢敬將其攙扶到一輛小推車上離去。建筑物門前赫然顯示“某某縣公安局某某某派出所”字樣。這段冠名為“大哥出獄”的視頻發到網上,立即引起廣大網民的關注,大家議論紛紛,許多人對視頻創作目的產生質疑。
正定縣公安局車站街派出所接到群眾舉報,立即對此進行調查核實,經走訪摸排,于12月6日,將尋求精神刺激,一心想拍視頻段子取樂的劉某甲、劉某乙、劉某丙抓獲。
經訊問,三人均為正定縣某村農民,他仨既是干兄弟又是網蟲,都喜歡上網玩微信,平時常拍一些自認為搞笑的小視頻在網上炫耀。11月30日15時許,三人閑逛,偶然路過正定縣某派出所門口,看到莊嚴閃亮的警徽,劉某甲一下子來了靈感。經商議,三人趁四周無人之際即興編排了“大哥出獄”,其中兩人“演戲”一人拍攝,隨后將視頻發至微信群。本想“搞笑”一下,卻不料造成了不良社會影響,擾亂了公共秩序,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受到處罰。
石家莊市公安局一位從事網絡安全工作的老民警指出,正定縣三青年拍攝、傳播惡搞視頻“大哥出獄”,是網絡媒體發展過程中,實實在在存在的一種不良文化的具體表現。這是一種畸形的、扭曲人性的、不健康的社會文化現象。它以感官刺激順應、迎合部分人生理、心理活動出現的反常需求。這種視頻對缺乏生活閱歷、辨析能力和抵抗能力低的青少年有明顯的、強烈的毒化、腐蝕作用,極易誘發青少年違法犯罪,全社會必須要正視不良文化的嚴重危害性。
民警提示:在微信群中傳播不健康、不良信息的行為,屬于利用計算機網絡技術進行無特定對象傳播的行為。《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方法》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國際互聯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不健康、不良信息。如果行為人有這種行為,情節較輕的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