掏16只燕隼獲利千元
河南大學生獲刑10年半
去年7月,河南新鄉一大學生小閆暑假期間和朋友在老家掏了16只鳥,并賣掉10只,獲利千元。然而這些鳥是燕隼,為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日前,新鄉輝縣市人民法院判決小閆犯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
之后,小閆提出上訴,新鄉市中級法院二審維持原判,認定小閆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法規,非法獵捕國家二級保護動物燕隼和隼形目隼科動物16只,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獵捕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且屬情節特別嚴重。
受賄1615萬
云南省原副省長獲刑12年
12月3日,北京市一中院對云南省原副省長沈培平受賄案公開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沈培平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200萬元;在案扣押的房產變價后折抵贓款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追繳。
審理查明:2000年至2012年,沈培平利用職務便利,為一些公司在銷售鐵礦石、協調運輸超載問題、開發銅礦項目、群體性事件處置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615萬。
受賄854萬
陜西“首虎”獲刑11年
11月19日,河北省廊坊市中級法院對陜西省政協原副主席祝作利受賄案公開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祝作利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5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財物及孳息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檢方指控,2006年至2013年,祝作利利用職務便利、為相關人員及單位獲取財政補助資金、項目審批、職務晉升等事宜提供幫助,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854萬余元。
受賄1356萬
湖南政協原副主席獲刑11年
11月3日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湖南省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陽寶華受賄案進行公開開庭宣判。法庭認定被告人陽寶華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對受賄犯罪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起訴書指控,1996年至2014年,陽寶華利用職務便利為湖南兆佳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胡波等單位和個人,在承攬工程建設項目、轉讓土地使用權等事宜上提供幫助。陽寶華直接或通過其妻曾壽濤、其子陽昀、其妻弟曾云龍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356萬元。
受賄1109萬
四川省政協原主席一審獲刑12年
2015年11月3日,江西省南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四川省政協原主席李崇禧受賄案,認定被告人李崇禧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100萬元。同時,對李崇禧受賄財物予以追繳,作案工具錄音筆一支予以沒收,一并上繳國庫。李崇禧當庭表示服判,不上訴。
經查明,2006年5月至2012年8月,李崇禧直接或者通過其妻李明玉等人非法收受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109萬余元。
受賄500多萬
南方醫科大學原副校長獲刑12年
2015年11月10日,南方醫科大學原副校長、珠江醫院原院長陳志中案在廣州中院宣判,陳志中被判有期徒刑12年。此前,檢方指控陳志中在2006年至2013年期間,多次收受醫院基建項目承建商、藥商、醫療器械商、下屬等人賄送的現金、房產等共計500多萬元。
犯非法拘禁、行賄等罪行
福建莆田“涉黑”村支書獲刑11年
2015年11月23日,福建省莆田市中級法院二審裁定維持原判,認定徐文景犯非法拘禁罪、尋釁滋事罪、窩藏罪、職務侵占罪、行賄罪,執行有期徒刑11年、沒收人民幣25萬元。
徐文景是莆田市頂墩村原黨總支書記。2007年12月,莆田市城廂區法院認定徐文景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6項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8年6個月、沒收人民幣25萬元。2015年7月,徐文景入獄8年后,城廂區法院改判其“不涉黑”,但維持另外5項罪名,刑期由18年6個月改為11年。
釋疑:“掏鳥”和受賄的量刑標準如何?
1、受賄罪
對于受賄罪的量刑,刑法規定依照貪污罪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2015最新刑法修正案九規定: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沒收財產。
2、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根據刑法規定,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或者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及其制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最高法《關于審理破壞野生動物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規定,非法獵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中,“隼類”“情節嚴重”的標準是6 只,“情節特別嚴重”的標準是10 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