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成司機曾開車時看手機
昨日下午,記者又在街頭隨機調查了20名司機,其中14名司機表示曾在開車過程中使用手機發過微信、刷過微博。
司機侯女士說,每天上下班的路上,遇到堵車時就會不自覺地拿出手機,給朋友在微信朋友圈發布的文章點贊或者發布自己的心情。“心中總會想朋友是否有新的評價,所以路上會不停地查看。”侯女士說,她也遇到過幾次因低頭看手機,險些出事故的情況,“事后想想也挺后怕的。”
張先生也有開車玩手機的習慣。上周末,張先生駕車帶著一家人出去玩,趁著路上車少刷了刷朋友圈,為此他的愛人還跟他吵了一架。張先生堅持認為,只要能把握好路況,謹慎慢行,開車時偶爾玩一下手機,也不會出啥大狀況,“朋友們經常開著車在微信群中聊天,也沒見出過啥事兒。”
看手機2秒車輛盲駛超過20米
四成事故禍起“分心駕駛”
昨日是第四個“全國交通安全日”。公安部交管局公布的一組數據顯示,2014年,全國簡易交通事故656.3萬起,其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309.9萬起,占47.22%;一般以上交通事故中,因“分心駕駛”導致的交通事故共有74746起,占37.98%,造成21570人死亡,76984人受傷,直接財產損失4.58億元。今年以來,共查處“分心駕駛”違法行為40.3萬起,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1.1%。
長安交警大隊趙燁警官說,根據國際標準化組織定義,分心駕駛是指駕駛時注意力指向與正常駕駛不相關的活動,從而導致駕駛操作能力下降的現象。因駕駛人視線偏離或分心產生的注意力不集中是引發交通事故的常見且重要的原因,這在追尾碰撞事故中表現得尤為顯著。“曾有一組實驗計算,當司機以4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行駛時,從拿起手機劃開密碼鎖,到瀏覽一條新信息,眼睛至少要在手機屏幕定格2秒,車輛盲駛卻能超過20米。”趙警官說,這個距離在駕駛中是很可怕的,“如在高速公路上瀏覽手機,由于車速成倍增加,安全隱患也將隨之成倍增加。”
開車玩手機罰50元扣2分
趙燁說,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駕駛時撥打、接聽手持電話,罰款50元、記2分。開車發微信、刷微博等行為,則可認定為駕車時有其他妨礙安全行車行為的,也應處以罰款50元、記2分。“法律明文規定,司機在開車的時候不準使用手機通話,但是目前并沒有明確規定不準玩手機或是使用手機發微博、微信等行為,這也是一部分司機敢明目張膽在開車時玩手機的原因之一,許多車主認為這無傷大雅,卻沒有認識到這種行為在道路交通中的嚴重危害性。”趙燁說,僅從出于自身和他人的安全角度考慮,“低頭族”司機們也應當自覺放下手機專心開車。
趙燁還說,除了交通執法部門加大對此事的管理外,社會也應當加大對這種危害行為和處罰規定的宣傳,只有這樣才能讓更多的司機認識到這種行為的危害性。
“低頭族”司機應將興趣從手機虛幻內容中轉移
石家莊市心理危機干預中心副主任、石家莊市第八醫院臨床心理科主任張素輝說,在如今信息爆炸的年代,手機是必備的工具,一些人對智能手機產生心理上的依賴,甚至上癮,這是城市“低頭族”存在的典型手機依賴癥狀。
“駕駛員如果出現過度依賴手機的癥狀后,將會降低注意力,很容易出現意想不到的危險,所以一旦出現類似的癥狀就要及時制止。”張素輝說,作為大眾通信工具,完全舍棄手機是辦不到的。要解決司機們身上的“手機依賴癥”,首先要從意識上主動刪除一些“非必要”的軟件,將興趣和吸引力從手機虛幻的內容中轉移到現實中來,其次還可以選擇聽音樂、廣播、故事以及開窗透氣等多種方式轉移注意力,“如手機依賴過于嚴重,則需專業的心理醫生幫助其進行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