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可以追溯到生產源頭的食品,在東瀛島國早已不是新鮮事物。長期從事日本食品安全研究的香港大學學者潘杰曾做過一份調查問卷,結果顯示,大多日本人判斷食品安全的首要標準是產地,如果是日本產的,就會比較放心,如果是中國或者美國產的,則心中總有那么點“食品安全問題的影子”。
如果把時間倒推回半個世紀前,這個令中國人不快的結果也許會大為不同,甚至截然相反。事實上,為了吃到一口放心的食物,日本人曾經走過了一段艱難曲折的道路。
1955年6月起,日本西部各地的許多母親都發現,自己的嬰兒變得無精打采、情緒煩燥,伴隨著腹瀉、發燒、吐奶、皮膚發黑等癥狀。一開始,家長們以為是酷暑導致的身體不適,但是醫生詢問后發現了一個共同點:這些嬰兒喝的奶粉,都是日本乳業龍頭森永公司生產的。
調查的結果令人震驚。原來,當時森永集團在加工奶粉過程中通常會使用磷酸鈉作為乳質穩定劑,而其在德島的加工廠使用的劣質磷酸鈉混入了砷,也就是俗稱的砒霜,這會對嬰兒造成神經、內臟的嚴重受損。在8月末事件公開之前,已經有22名喝了毒牛奶的嬰兒夭折,在事件之后的一年中,受害致死的嬰兒達到了130名。
事件發生后,受害者家長們成立了“森永奶粉受害者同盟全國協會”(簡稱全協),岡崎哲夫被推舉為負責人——他的女兒百合子也是此次事件的受害者。全協就賠償和善后問題同森永公司展開談判。他們要求,森永公司負擔治療住院以及定期檢查的費用;對后遺癥進行補償;一次性付清死亡嬰兒家庭250萬日元,重癥家庭100萬日元,中等癥狀70萬日元,輕癥30萬日元賠款。
為了調節矛盾,日本政府厚生省挑選了幾位專家,成立了一個貌似持公允立場的第三方調查組織“西澤委員會”,和負責賠償問題的“五人委員會”,它們的經費是由日本乳制品協會支付的。經過“調查”,“西澤委員會”的專家們一致表示,此次中毒事件不必擔心后遺癥的影響,現在還在治療的患者與砒霜無關,是其他疾病導致的。而“五人委員會”拿出的賠償方案,還不及“全協”方案的零頭:所有死亡者一律賠償25萬日元,生存者一律賠償1萬日元。
這份明顯偏向大企業的裁決當然令受害者家長們不滿,1956年1月,在“全協”再三要求下,森永公司同意再次給受害嬰兒體檢,但只能到其指定的醫院做檢查。結果可想而知,專家們再次給出了不必擔心后遺癥的結論。
既得不到輿論支持,母親們心灰意冷,“全協”被迫解散。負責人岡崎哲夫新成立了一個“岡山縣森永奶粉中毒兒童守護會”,繼續為受害兒童奔走。也許誰都想不到,這將是一場長達十余年的艱難歷程。
“日本的食品安全問題的產生跟中國有很大相似性,首先它都是‘發展主義’主導下的結果。”潘杰說,日本在戰后整個發展的主導思想是“發展主義”,1945年到1970年可以算第一個時期,這個時期比較突出的就是“產業優先”,發展重型的化學工業,這對環境的污染很嚴重。同時,由于城市化進程加快,農村大量土地流失,變成了企業用地,人口向城市集中,“一列火車一列火車拉著勞動力去城里工作”,這就需要更多的食品供給,因此要發展工業化、化學化的農業——這也意味著食品安全問題的難以避免。
如果列舉出當時日本環境污染與食品安全問題,這將是一份長長的清單。除了森永事件,日本50年代由于含鎘稻米引發的“痛痛病”、含汞魚貝導致的“水俁病”世界聞名,60年代的米糠油事件給無數家庭帶來了難以彌補的傷害。而對于森永這樣的大企業,當時的政府往往采取偏袒的態度。
在這種環境下,民間力量的覺醒,成為日本走出食品安全困境的關鍵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