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凌晨1時許,天下著小雨,寒氣襲人。新華西警務站民警邢文英正在執行重污染天三級預警任務。突然,一輛小轎車飛速向檢查點駛來,意欲闖卡出市,民警立即組織人員將該車攔停。就在司機打開車門的瞬間,一股撲鼻的酒氣沖出。經酒精檢測儀測試,數值為35.8mg/100ml,司機李某屬于酒后駕駛。
經詢問,司機李某26歲,無極縣人,現在邢臺工作。李某說,11月15日他由老家開車回邢臺上班,途中一位石家莊的朋友給他打電話約其見面,一起吃了頓飯。席間,朋友給他倒了一杯啤酒,但李某因晚上還要開車趕回邢臺,所以一再推辭,只要了一罐可樂陪朋友飲酒??删驮谂R別時,李某看著桌上自己的那杯啤酒,心想扔了也是可惜,于是端起啤酒一飲而盡,隨后便開車上路。“本以為都后半夜了應該沒警察查車,而且上了高速也就沒事了。沒成想高速路口封了,我只能繞行三環走107國道,結果還是被查住了。”李某說,看來抱僥幸心理是不行的。
經民警查看發現,李某的駕駛證還在申領一年之內,屬于實習期。民警對其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進行了罰款1000元,記12分的處罰,并依法扣留了其駕駛證。由于他在實習期內被記滿12分,駕駛證還將依法被吊銷。就因為喝下一杯啤酒,今后李某開車上班是行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