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閬中市人民法院審理后作出裁決:因該名女子無法提供充分證據證實自己系死者親生女兒,故駁回其所有訴求。近日劇情卻又反轉,南充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經多方采證證實,女子為死者親生女,可獲賠償12.5萬。
男子身亡“親生女兒”要分賠償
去年3月份,在河北武邑縣一家磚廠內,閬中籍男子郭偉突發意外,不慎掉入土坑并被掩埋致死。事發后,郭偉的家人與磚廠方協商,一致認定為工傷死亡,并由磚廠方賠償52萬元。讓人沒有想到的是,就在家人為郭偉處理喪事期間,20歲的女子胡曉曉卻突然找上門,聲稱是死者親生女兒,并要求分割52萬元死亡賠償金,還要求繼承父親生前修建的房屋。
面對“女兒”死者家人驚詫萬分
“郭偉何時憑空冒出來個女兒?”面對這名“不速之客”,死者郭偉的親人驚詫萬分。郭偉的妻子牛娟也從來沒有聽丈夫說郭偉在外面有過一個女兒。而郭偉與牛娟還是重組家庭。
胡曉曉說,爸爸(即郭偉)在與牛娟結婚之前,還有過一位妻子,“她就是我的生母胡梅……爸爸和我生母于1992年結婚,1994年經訴訟調解離婚。但在當年閬中市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調解書上,寫明郭偉與胡梅婚后無子女。”
胡曉曉解釋,她是1994年出生的,離婚時媽已經懷孕,因文化水平有限,兩人沒發覺。在父母離婚的第5個月,母親生下了她,“郭偉是我親生父親,也承認我是他的親生女兒。”
對于胡曉曉的說法,牛娟表示無法接受。她認為,丈夫在世時,從未跟她說起他有一個女兒。“結婚這么多年,也沒見這個‘女兒’上門認過親,全家都不知道這個事情。”牛娟說,當年的離婚調解書早已寫明,郭偉和胡梅根本沒有孩子,“咋可能突然冒出個親生女兒”。
“女兒”質疑“賠償協議中親屬為何有我”
因僵持不下,胡曉曉將牛娟告上了法庭,要求繼承父親的遺產。閬中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該案后,開庭進行了審理。庭審中,胡曉曉向法庭提交了一份與磚廠協商賠償金的協議。協議上親屬簽字一欄,胡曉曉的名字赫然在列。
名字加上了,但胡曉曉卻表明,簽名并非出自她手,而是他人偽造的。關于這一點,得到了被告牛娟的證實。“當時為了爭取最大的賠償,律師建議她將胡曉曉的名字加上,胡曉曉的簽字也是律師代簽的。”
“她說不知道我的存在,為什么賠償金協議上會有我的名字?”對于牛娟拒不承認其身份,胡曉曉表示,“爸爸曾兩度來到外婆家,要求認我,卻遭到外公外婆的拒絕。”
多方證明女兒身份受認可
因郭偉已安葬,胡梅也過世一年多,無法實現親子鑒定。但在與工方賠償協議中,胡曉曉的《戶籍證明》、居委會、接生員、婦科護理之胎兒發育特征表等證明資料,均能證明胡曉曉是郭偉之女的結論,也有權繼承郭偉的遺產和參與分配郭偉死亡后的死亡賠償金,共計12.5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