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市通報稱:1998年以來,固安縣宮村鎮馬公莊村原黨支部書記曹連生,利用職務之便,在馬公莊村新民居建設、土地流轉、土地承包工作中,非法占有、挪用村集體資金;侵占集體利益,造成村集體資產流失。涉案金額4200余萬元。目前,檢察機關以涉嫌貪污罪,依法對其立案偵查。
2011年,三河市燕郊鎮諸葛店村村委會主任楊賀,利用職務之便,在諸葛店村拆遷改造過程中向開發商索要巨額財物,涉案金額360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法對其立案偵查。
2013年,三河市高樓鎮雙營村黨支部書記翟景林,利用職務之便,在雙營村土地流轉過程中,向三河市福成投資集團有限公司索要財物,侵占村集體土地流轉資金,涉案金額108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依法對其立案偵查。
2008年,香河縣新華街道辦西北街村原村委會主任、黨支部書記董福成在任該村村委會主任期間,私分村集體養老保險金;2010年,在任村黨支部書記期間,非法占有村集體資金。涉案金額150余萬元。目前,公安機關以涉嫌職務侵占罪,依法對其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