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通報,8月19日,競秀區警方收到保定市國土資源局競秀區分局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書,并出具了土地違法案件調查報告及其他證據材料。國土資源局出具的各種證據顯示:原新市區某村民趙某在2006年至2008年任該村村主任期間,利用職權便利,以牟利為目的,在沒有國土資源部門審批許可的情況下,將本村磚廠窯坑90余畝土地倒賣給其兒子。國土部門認定該片土地地類為其他用地,價值約2000萬元。
接報案后,競秀區公安分局經偵大隊將犯罪嫌疑人趙某抓獲。經審訊,趙某交代了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事實。目前,犯罪嫌疑人趙某已經被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