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省醫療保險中心主任田玉水介紹,《意見》中的大病是針對住院費用而言,以住院的政策范圍費用自付部分超過當地人均可支配收入線的多少為衡量依據。
《意見》提出,到2017年,我省將建立起比較完善的大病保險制度,與醫療救助等制度緊密銜接,共同發揮托底保障功能,切實解決城鄉居民大病患者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問題。
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
我省將提高大病保險的保障水平,與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相銜接?!兑庖姟诽岢?,參保人患大病發生高額醫療費用,由大病保險對經城鄉居民基本醫保按規定支付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給予保障。
高額醫療費用,可以個人年度累計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超過當地統計部門公布的上一年度城鎮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農村居民年人均純收入作為主要測算依據。
2015年大病保險對患者經基本醫保支付后需個人負擔的合規醫療費用實際支付比例應達到50%以上,并隨著大病保險籌資能力、管理水平的不斷提高,進一步提高支付比例,最大限度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按照醫療費用高低分段制定大病保險支付比例,醫療費用越高支付比例越高。對已經簽訂協議且賠付比例低于50%的,由當地政府和承辦保險公司協商,及時調整到50%以上,確保參保居民權益,有效減輕個人醫療費用負擔。
大病保險實行市級統籌,并適時推進省級統籌
建立穩定長效的籌資機制?!兑庖姟诽岢?,各地結合當地經濟社會發展水平、醫療保險籌資能力等因素,精細測算,科學合理確定大病保險的籌資標準。
從城鄉居民基本醫?;鹬袆澇鲆欢ū壤蝾~度作為大病保險資金。城鄉居民基本醫?;鹩薪Y余的地區,利用結余籌集大病保險資金;結余不足或沒有結余的地區,在年度提高籌資時予以統籌安排。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保的多渠道籌資機制,保證制度的可持續發展。
大病保險工作實行市級統籌,并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及各地開展大病保險工作情況,適時推進省級統籌。鼓勵有條件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探索建立覆蓋城鎮居民和農村居民的統一的大病保險制度。
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實行大病報銷即時結算
《意見》提出,對經大病保險支付后自付費用仍有困難的患者,民政等部門及時落實相關救助政策。建立大病信息通報制度,支持商業健康保險信息系統與基本醫保、醫療機構信息系統進行必要的信息共享,并逐步推進與財政管理系統的互聯共享。
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委托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各設區市和省直管縣(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計生、財政、保險監管部門共同制定大病保險的具體籌資標準、報銷范圍等基本政策。對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的保費收入,按現行規定免征營業稅和保險業務監管費;2015年至2018年,試行免征保險保障金。
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獲得的保費實行單獨核算、專賬管理,確保資金安全,保證償付能力。商業保險機構加強與基本醫保經辦服務的銜接,及時掌握大病患者醫保支付情況,提供“一站式”即時結算服務,建立大病保險結算信息系統,與城鎮居民醫保、新農合和定點醫療機構的信息系統之間實時互聯互通,實行大病報銷即時結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