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2日4時54分許,行唐縣的李華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載其妻沿縣城賈莊方向的一條鄉級公路由南向北行駛,行至某小學南側時,撞在路西邊一處院落南墻上,李華夫妻二人當場死亡,車輛受損。經交管部門認定,駕駛員李華負該事故的全部責任。但事故的發生,給李華一家帶來巨大損失。兩人的孩子以公共道路妨害通行損害責任賠償糾紛為由向法院起訴,訴墻主、行唐縣交通運輸部門及鄉政府(鄉級道路)賠償其經濟損失。
根據立案登記制,行唐縣法院受理了此案,并于2015年10月10日上午公開開庭審理。因此案法律關系復雜,情況特殊,人民法院特邀請5名人大代表旁聽庭審,庭審結束后,法官與參加旁聽的人大代表進行了座談。代表對法院司法公開的做法表示贊同,并根據參加庭審的情況發表了不同意見。此案將在進一步的研究后,擇日宣判。(文中人名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