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出現5A級景區被摘牌,國家旅游局此舉值得點贊。其實,在2005年8月公布的《旅游景區質量等級評定管理辦法》中早有明文規定:若景區達不到相應標準,應簽發警告通知書、通報批評,甚至調低或取消相應等級。只是這些年,我們看到的多是新增晉級的景區,幾乎沒有被降級或取消等級的景區。如今既然出現了首家被取消5A級資質的景區,那么,以后景區資質“能升、能降、能退”是否會成為監管常態,顯然值得期待。
不過,話說回來,這次出現5A級景區被摘牌的情況,對于改善國內旅游環境,究竟能帶來多大的正面效應,恐怕不宜盲目樂觀。景區被取消5A資質的后果,國家旅游局沒說,據專家目前的分析看,被摘牌后,門票定價、景區享受的政策傾斜和財政補貼可能會受一定影響。
而這些“影響”能有多大呢?先說門票定價。我們知道,各地景區門票的定價權并不歸國家旅游局掌握,而是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普遍把景區當作一個賺錢的工具,景區經營者與地方旅游部門原本就是利益共同體,即使某景區被取消了5A級資質,指望他們能對關系自己利益的票價“痛下狠手”,自然不現實。再說所謂5A級資質的牌子,摘了牌子的,可復牌,領了警告處分的,也可取消,類似的先例并不少。比如,就在這次新聞發布會上,國家旅游局便公布了一批撤銷處分決定,“經整改驗收,撤銷今年4月被通報的對山西五臺山風景名勝區、南京夫子廟、杭州市千島湖等9家5A級景區的警告處分。”時隔半年即撤銷處分,如此能有多大的實際效果,可想而知。
目前的景區資質評定機制,確如有人吐槽的那樣,應該擁有對景區評價權的游客沒有評價權,絕大多數游客的意見也無法傳遞到公眾輿論體系之中,更談不上影響景區評級管理。而擁有景區評價權的主管部門忙不過來,哪家景區被查到,很可能不會真正反思“為什么沒做好”,只會抱怨“為什么運氣不好”。
因此,說到底,無論是授牌、摘牌還是復牌,不過是通過行政手段管理、分配社會資源的陳舊套路而已。而從授牌、摘牌到復牌,不管花樣如何變化,背后遵循的,也都是同一個治理邏輯。這種由國家旅游局主導景區資質認定的管理模式,其實從一開始就曾遭遇過輿論質疑:拿牌者希望通過政府認證形成吸引力,個別獲得經費支持,而發牌者則意在獲取話語權,制定游戲規則,成立隊伍,并在其中分一杯羹而已。
至于想要徹底消除景區管理亂象,最好的辦法當然是地方政府摒棄逐利的動機,恢復景區的公益性。但這一點,對于我們目前來說,可能并不現實。據媒體披露,國內每年在177處國家重點風景名勝區建設上的財政資金投入僅為1000萬元,這里的1000萬元是177處風景的總撥款額。相比之下,近10年來,美國每年投入在國家公園體系上的財政資金,平均折合人民幣168.2億元。國外的旅游景區需要養活多少政府管理人員,目前雖然還沒有看到具體的數據梳理,但以美國為例,在政府層面,只在商務部下屬的國際貿易局設置了一個旅游辦公室。在新華社等權威媒體的報道中,中美旅游相關協定事宜,便是由咱們的國家旅游局與這個辦公室談判商定。
值得借鑒的是,針對景區服務收費問題,歐美等國制定了專門的旅游法律法規。如加拿大于1930年通過《加拿大國家公園法》,規定國家公園的門票價格變動必須經議會上、下院立法通過,而且需在國家級媒體上公布。在美國,聯邦政府設立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直接管理著著名的黃石公園等57個國家公園以及27處世界遺產景點,這些景點的收費標準1996年由國會立法制定。法案明確劃分了收費公園與不收費公園,規定收費的國家公園門票最高不能超過20美元,年度公園卡不超過50美元。各公園的門票與娛樂項目收費的80%應用于支付公園的維護和管理開支,其余的20%上交國家公園管理局統一支配,用于補貼不收費公園的維護與管理。另外,法律還規定熱門公園或景點不能為控制參觀人數而擅自提高門票價格,但可以通過限制門票數量、規定參觀時間段等措施來限制游客數量,如紐約的自由女神像、費城的獨立廳和華盛頓的國會山均屬此類。由于國家公園的日常開支均來自國會直接撥款,因此這些公園要漲價需得到國會的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