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食藥監總局抽檢糧食及糧食制品、肉及肉制品、飲料、水產及水產制品和保健食品等5類食品共744批次樣品。合格樣品655批次,不合格樣品89批次。
其中,糧食及糧食制品101批次,不合格樣品3批次,占2.97 %;肉及肉制品74批次,不合格樣品4批次,占5.41%;飲料107批次,不合格樣品1批次,占0.93%;水產及水產制品424批次,81批次不合格,占19.1%;保健食品38批次,全部合格。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企業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南、廣東、重慶、四川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正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的規定,責令生產經營企業及時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國家食藥監總局要求上述16個省(市)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者進一步調查處理,查明生產不合格產品的批次、數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調查整改情況需于11月30日前報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并向社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