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1日,《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正式施行,這是河北省歷史上第一個有關禁燒秸稈的法規性文件。
該法規出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是什么?該法規的適用范圍和責任主體如何界定?新法規對焚燒當事人和農業經營主體的責任區分和處罰如何規定?9月20日,邯鄲市委農工委、市禁燒辦邀請省人大常委會委員、省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省人大常委會農工委主任李廣恩就新法規有關政策和規定進行了解讀。
禁燒法規出臺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李廣恩:今年5月29日,省12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制定出臺了《河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促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的決定》,這部法規的制定出臺,對節約利用秸稈資源,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對依法制止秸稈焚燒的行為,加大執法的力度,改善生態環境,建設天藍地綠、山清水秀的河北,促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
全省秸稈資源現狀和綜合利用總體情況
李廣恩:河北省是個農業大省,秸稈資源比較豐富,具有產量大、分布廣、種類多的特點。據統計,全省秸稈資源總量為6176萬噸,資源量居全國第三位。
通過加強組織領導,完善政策措施,加大補貼力度,秸稈綜合利用取得了初步成效。據統計,全省綜合利用的量在5365萬噸,綜合利用率達到86%,初步形成了以飼料化和肥料化利用為主,基料化利用穩步推進,能源化和原料化利用加快發展的多元化利用格局。目前,全省肥料化利用率達到42.9%,飼料化利用率達到38%,通過基料化利用全省轉化秸稈總量44萬噸左右。在秸稈能源化利用方面,我省積極推進謀劃實施了秸稈成型的燃料項目,包括秸稈氣化、秸稈發電等。在秸稈的原料化利用方面,重點是發展以秸稈為原料的人造板材,包括包裝材料、工業用纖維等,轉化秸稈總量35萬噸。
當前我省在秸稈利用和禁燒方面存在的問題
李廣恩:我省秸稈綜合利用,雖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是還存在一些問題:一是對秸稈綜合利用的認識不到位,相當一部分秸稈被露天焚燒或者隨意遺棄,存在“年年禁燒年年燒”的現象;二是綜合利用產業化程度比較低,企業規模小、實力弱,帶動能力不強。從全省來講,秸稈綜合利用還處于初期的發展階段,多數地方還是以肥料化、飼料化為主,大部分秸稈利用企業規模小、實力弱,帶動能力不強;三是政府對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力度比較小,投入也不足,導致農民積極性也不高;四是秸稈收儲運服務體系比較滯后,秸稈收儲運難的問題依然存在。農業經營主體規模都比較小,秸稈也比較分散。體積大、密度低,季節性又強,造成秸稈監管收儲運比較困難。目前,我省大部分地區還沒有建立有效的秸稈收集儲運和利用體系,這些問題的存在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本的原因還是法制建設滯后,沒有及時跟進。
新法規的立法過程
李廣恩:省人大常委會對于制定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法規高度重視,將這項立法列入了2015年的立法計劃,全力開展了立法和法規的起草工作。首先,制訂了立法的實施方案,確定在上半年出臺這部法規;其次,組織相關人員到江蘇和湖北進行考察學習;第三,在全省范圍內廣泛的征求意見,包括到邯鄲及其他一些市縣進行了調研,廣泛征求了基層干部群眾,特別是我們基層人大代表、農村基層干部和農民群眾的意見。在此基礎上,起草了法規草案,按照立法程序,由省人大農業和農村委員會進行審議,然后向省人大常委會提出議案,今年5月省人大常委會對這項法規進行了認真審議,又進行了反復修改,于5月29日表決通過。
法規的適用范圍和目標任務
李廣恩:法規的適用范圍和目標任務是在本省的行政區域內全面禁止露天焚燒秸稈,正式實施是今年的6月1日,禁燒的范圍主要是農作物秸稈,還包括樹葉和荒草等。出臺法規就是為推進秸稈綜合利用,就是要逐步的建立我們全省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體系。
法規明確了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責任主體和相關部門職責
李廣恩:各級人民政府是促進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工作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健全行政首長負責制、目標管理責任制和工作協調機制。農工部門負責做好禁燒推進、督導和宣傳工作,環保部門負責秸稈禁燒監測和執法工作,農業部門負責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其他部門搞好協調和配合。要建立由政府牽頭,發改、農業、科技、環保等部門參加的秸稈綜合利用和禁止露天焚燒工作協調機制。
貫徹法規,要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
李廣恩:各級政府抓好法規貫徹落實,在工作推進中要堅持“疏堵結合,以疏為主”:一是各級政府要根據當地的秸稈資源狀況和秸稈綜合利用的現狀,制定本行政區域的秸稈綜合利用規劃;二是要加大政策的支持力度,特別是加大財政投入的力度;三是配套政策,就是要制定秸稈綜合利用的扶持政策;四是要推進秸稈綜合利用收集儲運服務體系建設,包括秸稈收儲用地的政策。法規明確規定,一要建立健全防控機制,二要加強源頭管理?;鶎尤罕姺从?,秸稈禁燒“禁”不住,很大的一個原因就是對秸稈的管理不到位,我們的處罰力度也比較小,所以法規強調要加強源頭管理。
新法規對焚燒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并明確了受處罰對象
李廣恩:為推動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依法依規開展,法規加大了執法力度和處罰力度。法規明確規定,農業經營主體要加強對自己秸稈的利用和管理,不得露天焚燒。如果焚燒了,按照新法規規定,最少罰五百元,最高罰一千五百元。由于農業經營主體對自己地里的秸稈沒有看管好,致使他人露天焚燒的,有焚燒當事人的,可以對焚燒當事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款;沒有焚燒當事人的,由農業經營主體承擔責任,可以對農業經營主體主要負責人處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情節比較嚴重,造成財產損失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給予拘留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這就是說,“誰的土地誰的秸稈,誰負責”,這和以往找不到焚燒當事人就沒辦法處理來說是一個根本轉變。
法規要落實,宣傳要先行
李廣恩:新法規出臺,宣傳工作一定要跟上。首先,要向各級領導干部和有關部門的負責同志宣傳這部法規,讓各級領導干部來熟悉這部法規、來貫徹好這部法規。第二,要向農村從事種植業的農民、農業種糧大戶、家庭農場和農民合作社的負責人,包括農業龍頭企業的負責人宣傳這部法規。第三,要向全社會進行宣傳,讓廣大市民都了解這部法規,真正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得到全社會對秸稈綜合利用和禁燒工作的關注和支持,從而形成一個良好的法制氛圍和工作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