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張先生介紹,他是承德縣人,2014年被一輛重型汽車撞傷,后經交警部門認定,重型汽車司機對此次事故負有主要責任,后來雙方打起了官司,當地法院對肇事車輛進行了就地封存。由于張先生病情一直未好,官司一直打到2015年6月份才宣告結束。經法院判決,肇事車主同意將肇事車輛抵押給張先生作為賠償,并為張先生出具了民事裁定書。隨后,交警大隊也為張先生開具了肇事車輛放行通知單??墒钱攺埾壬弥@些手續去停車場提車時,卻遭遇到了5萬元的天價停車費。張先生對如此高的停車費頗為費解,交警和法院扣押保全的車也需要自己來繳納停車費嗎?“這車都不值5萬塊錢,也不是我停在這的,為什么要我交這么多停車費?”經過一番討價還價之后,對方仍然索要3萬元的停車費。無奈的張先生只能“望車興嘆”。
之后在朋友的建議下,張先生拿著相關手續再次找到交警和法院,后經過相關部門的全力協調,最終停車場將停車費用降到了3000元,張先生繳納了費用后順利將車提走。
2014年,家住承德縣的張先生被一重型汽車撞傷,后經法院判決,肇事車主同意將肇事車輛抵押給張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