屆時,所有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含政府指導價,下同)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相關前置服務必須具有法律法規依據,并列入我省省級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目錄。凡無法律法規依據,沒有列入省級行政審批前置服務項目目錄的服務,價格主管部門一律不審批收費項目和標準。
此次清理規范的范圍是: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在實施行政許可和非行政許可審批過程中,要求企業通過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專業技術機構以及相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開展的各類論證、評估、評價、檢驗、檢測、鑒定、審查報告、證明等前置服務,且服務收費標準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收費行為。對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已經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有前置服務并涉及企業的,其原收費政策也要同時清理取消。
按照要求,我省對現行并有明確法律法規依據且尚未形成競爭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其收費按有關規定可繼續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對有法律法規依據但已形成充分競爭的服務,原則上實行市場調節價,由雙方協商確定價格,不再實行政府定價管理。對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原有定價政策文件一律廢止。同時,將不符合規定設置前置服務項目的有關情況,報省編委辦進行統一清理。
省物價局、省編委辦將結合此次清理規范工作,對繼續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項目,建立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制度。收費目錄清單將在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進行公開,并實時進行更新,接受社會監督。公開的內容包括:收費項目名稱、行業主管部門、實施服務的法律法規依據、收費標準及其文件依據等。
從河北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獲悉,目前,河北省正在開展省級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的清理規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