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以其價廉、便捷等特點,成為不少人出行的首選。隨著電動車數量和使用的增多,由其引發的交通事故逐漸上升,街頭電動車違規行駛隨處可見。為了廣大市民的生命安全,消除街頭電動車亂象迫在眉睫。
探訪
電動車加速闖紅燈“瀟灑”飛馳
街頭的電動車到底存在哪些亂象?昨日記者上街觀察,結果可以用一句話形容:“不看不知道,一看嚇一跳。”
昨日8時,記者先來到中山路與體育大街路口。當南北方向變成紅燈后,一輛由北往南的電動車見東西方向車流起步稍慢,騎電動車男子到路口時沒有剎車,反而加速沖過紅燈,飛速駛過路口,一路向南飛速駛離。記者沿中山路西行發現,明明路邊有專門的非機動車道,可不少騎電動車的市民卻在機動車道騎行。飛速駛過的車流中,不時沖出一兩輛電動車,這些騎車人好似在和時間賽跑,一些電動車跑得竟比汽車還快。還有一些市民騎電動車帶孩子,小朋友就站在大人身前的踏板上,其實充當的卻是大人的“肉墊”。一旦發生事故,后果不堪設想。
8時50分,記者來到南二環的南環大橋上,這里只有機動車道,禁止自行車和電動車上橋 。可在最右側的車道上,卻出現了一溜電動車的身影。一些電動車嫌前面的電動車慢,學著汽車向左拐進內側車道,從車流中超越前方電動車后再回到大橋最右邊的車道。
9時25分,在建設北大街,雖然已過了早高峰,但馬路兩側仍有大量電動車,這些電動車不時鉆進中間的快車道行駛。更有甚者還逆向行駛,在相向而來的電動車間穿插,車速卻沒減慢。
9時40分,記者來到建設大街與勝利大街交叉口,這里的道路呈“Y”形,一些電動車不看信號燈,竟然橫穿馬路,穿過時沒有減速,連扭頭觀察都省略了。
4月23日發生在方興路的那起交通事故,讓許多人印象深刻,僅僅因交通意識淡薄,一次違規出行卻釀成了無法挽回的傷痛。反思以往,一些市民想想已覺后怕。“我騎電動車就走過機動車道,原來自己不經意間做過那么危險的事,只要出現一些意外,不定得付出多大代價。”市民陳女士說,現在街頭太多電動車不遵守交規。“要不是看了這篇報道,我可能還會同往常一樣出行,今后不會了,哪怕路上多花點時間,因為誰都想高高興興出門,平平安安回家。”陳女士說。
調查
拉貨電動車人見人躲 十足“路霸”
采訪中,一種比正常電動車明顯寬大一倍多的大型電動車令人印象深刻,這些電動車不僅體積大,而且駕駛人身前身后及兩側都可裝貨物,一些這樣的巨型電動車不斷在非機動車道與機動車道間拐來拐去,所到之處,無論汽車還是自行車都迅速減速給它讓路,那感覺就像它車尾寫著兩個字:“路霸”。
對此,不少汽車駕駛人叫苦不迭。“我們見了普通電動車都小心,見了這種家伙,更是小心再小心。”一位的哥打趣道:“以前人們說見了出租車得躲,因為開得時快時慢,說停就停。其實出租車哪有這種拉貨電動車猛,我們開出租車的見它一靠近,都會減速慢行,給它讓路。”
這種大電動車有多危險?記者暗訪了相關銷售商。
在省會一街頭,記者見到幾家賣電動車的商鋪,所賣電動車在便道上一字排開,其中就有多輛這種大電動車。這些電動車比摩托還長,車把設計得像哈雷摩托。車身全熟鐵制成,寬40余厘米,兩側還有可以展開的貨架。據經銷商介紹,這種電動車都是拉貨所用,速度可達每小時60公里,裸車加電瓶就重270斤,還可以拉不少貨。一位騎這種電動車的送貨員說:“最多曾拉過差不多800斤貨,還能跑得過摩托。當然為了安全,拉貨多時會開慢些。”
據經銷商介紹,這些車都是南方廠家送來的,根據需求已經升級更換了好幾代,另外根據送貨人的不同需求,還可進行簡單改裝。“現在街上這種車很多,很流行,市里只有個別路段不能跑,交警大多不管,每天都有人買,生意好得很。”經銷商自豪地說。
案例
電動車超速事故頻發
闖紅燈、逆行、駛入機動車道的行為時有發生,行駛過程中車速過快,互相追逐打鬧、勾肩搭背的危險行為屢見不鮮。據省會交警介紹,電動車發生的交通事故很多,電動車駕駛人出事大都受傷,骨折很常見。
2014年8月11日,在石市裕華路與翟營大街口,一女子騎電動車闖紅燈,把在斑馬線上的小朱撞倒,小朱左臂骨折;曾經在和平路與東二環附近,一電動車駕駛人被貨車上的鋼板削掉了腦袋,現場慘不忍睹。后來民警分析事故原因認為,拉鋼板的貨車準備進入廠區,電動車從貨車右側駛來,因電動車速度過快,駕駛人到跟前才發現貨車上還拉了鋼板,想剎車剎不住,隨即左打方向,與鋼板形成約50度夾角,可為時已晚,慘劇還是發生了。
在省交管局公布的2014年全省交通事故分析報告中指出,電動車成了非機動車的事故殺手。2014年全省因行人和非機動車違法導致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占總量的4.9%、2.6%。按交通方式統計:電動自行車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占比最大,分別占單項總數的58%、40%。
分析電動車交通事故發生的原因,石市交管局相關民警表示,主要是電動車車速過快、剎車難,車主安全意識淡漠加上違章行駛而引發。
聲音
可讓電動車駕駛員
考駕駛證
前段時間,省會交警專門對摩托車進行了查處,同時對大型電動車也一直沒放松管控,可仍有不少人只圖自己方便,交通意識淡薄,置廣大行人的生命安全于不顧。石市交管局也曾對違章電動車進行處罰。然而因處罰數額小,違法成本低,起不到對電動車車主的震懾。
根據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關交通法律法規,電動車時速不能超過每小時20公里,在橫過機動車道時也應該下車推行,但電動自行車駕駛者多數沒有遵守這些規定,而且大量電動自行車處于無牌行駛狀態。
有民警認為,消除電動車亂象應該從以下幾點展開綜合管理:一,加強騎電動車人的安全意識,通過各種途徑加強宣傳教育;二,有條件的地方要盡可能地設立電動車車道;三,做好交通法的普及宣傳,在不收費或是象征性收費的前提下,可以讓電動車駕駛員考取駕駛證;四,要在生產環節,對電動車限速,保證電動車在出廠時不得超過某個數值;五,可以在電動車銷售時一起出售強制險,但數額不宜過高。而作為電動車駕駛人,也應該考慮個人和他人交通安全,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爭做維護省會文明形象的模范。
省會方興路發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名58歲婦女騎自行車逆行時,與順行騎電動車的15歲女孩相撞,婦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