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臺的王先生平時常在網上發布幫人跑腿的帖子。近日,他接到一男子來電稱,為了延長信用卡還款時間,讓其幫忙送信用卡到一家代還款公司,并承諾給王先生50元跑腿費。王先生欣然應允,隨后與該男子見面,拿到一張光大銀行的信用卡,并記下了辦卡人及密碼等基本信息。
21日上午11時許,王先生到達代還款公司,當對方將20000元現金存進信用卡,隨后準備把錢刷出來時,卻發現信用卡已經掛失,那名男子的電話也關機了。“從錢存進去到刷卡取錢,大概就2分多鐘時間,怎么錢就沒有了呢?”王先生介紹說,因為銀行卡是我帶去的,代還款公司就讓我還錢,還說我和那個人是聯合詐騙。”萬般無奈下,王先生湊了20000元給代還款公司。王先生事后分析,那名男子就是打“時間差”,趁著代還款公司把錢存入信用卡再刷出的空當,他立即打客服電話將卡掛失,然后補辦新卡將錢取出。
事發后,王先生到邢臺市公安局橋東刑警隊報警。據當天接警的李警官介紹說,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中。王先生案件所涉信用卡為光大銀行,在邢臺沒有設分行,需要到開戶行或總行提取開卡人信息。公安部門曾接警過類似案件。
記者查詢了解到,我國2009年發布的《關于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七條規定,違反國家規定,使用銷售點終端機具(POS機)等方法,以虛構交易、虛開價格、現金退貨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現金,情節嚴重的,應當依據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的規定,以非法經營罪定罪處罰。
“利用信用卡套現、代還牟利,本身就是非法的。”邢臺市公安局橋東分局指揮中心民警提醒說,信用卡消費雖然方便快捷,但群眾盡量不要參與信用卡代還業務,以免貪小便宜吃大虧。
幫人代還信用卡欠款再套現,賺取手續費,看似雙贏,卻暗藏詐騙玄機。近日,邢臺一男子幫人代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