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4年刪帖萬余個獲利達千萬元
昨日下午,在蘄春縣公安局,記者嘗試打開該團伙刪過的一個反映某地官員貪腐的網帖鏈接,卻顯示“對不起,您沒有權限查看該內容”。偵破此案的蘄春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駱中勝說,“這就是成功刪除后的效果,按照行情這個帖子至少得3000元”。
辦案民警介紹,去年11月,南京警方轉來線索,稱在蘄春有幾名年輕男子組團,以非法幫人刪帖獲取暴利,其中以蘄春人余某為首,涉案金額在千萬元以上。
接線索后,蘄春警方對余某、李某、丁某、張某等4名當地人進行布控,并清查其銀行賬戶,發現大量不明來源的資金。進一步調查發現,余某等人在QQ群上接活派活,按照小網站帖子600元一次,知名網站帖子3000元一次的報價幫人刪帖。
掌握了相關證據后,今年1月17日,民警在蘄春街頭將余某(25歲,蘄春縣漕河鎮人)、丁某(25歲,原籍黃石大冶,現住漕河)、李某(24歲,原籍四川,現住漕河)、張某(24歲,漕河本地人)一舉抓獲,并在其住所電腦中查獲刪帖賬本和交易記錄。四人學歷都在大專以下,除了李某是鐵路職工,其他均無固定職業。余某為首,另外3人均是經余介紹成為“刪帖中介”的。
余某等人落網,也露出了“黑公關”大本營的冰山一角。據其交代,這個大本營就是他們所在的QQ群,名為“網絡公關”,包括分群在內,涉及22省市近2000人。其中大量的“刪帖中介”在群里接到事主要求刪帖的活以后,找黑客或者網絡管理員、版主幫忙刪帖,成功后按比例分成。
蘄春警方介紹,根據目前掌握的證據,從2011年到案發,該中介團伙幫人刪帖萬余個,涉及非法經營額達5000萬元以上,其中僅余某等4名中介獲利就達千萬余元。目前已將余某等10人抓捕歸案,已上網追逃5人。
聚焦
1 刪帖中介具體干點啥?
辦案民警說,“網絡公關”QQ群里有三種角色:“網絡公關”、“刪帖中介”和“管理員”。“網絡公關”是上家,從事主或其他“網絡公關”那里接活,然后在群里拋出負面新聞的網帖鏈接,問“有人接活嗎?”。只要這個帖子能刪,“刪帖中介”就會與“網絡公關”私聊,談妥價格后,聯系“管理員”——網站管理人員、論壇版主或電腦黑客,要求對方幫助刪帖。黑客接到活后,運用黑客技術進入網站后臺,刪除或屏蔽帖子;網絡管理員則直接利用權限輕松搞定。
警方表示,此次重點打擊的是“刪帖中介”。在一份群聊天記錄中,中介“至誠傳媒”宣稱:“全網收單,全面優勢清負,低價收單”,緊接著就有另一中介打出“百度貼吧、知道、快照、19樓、360回答,全部能刪”的廣告。“為了搶單,他們也很拼。”民警說。
據介紹,“網絡公關”、“刪帖中介”和“管理員”彼此不認識,“刪帖中介”與“管理員”之間更是關系微妙。“一筆交易完成后,‘管理員’會立即刪除刪帖中介的聯系方式,不再聯系。”民警說,“管理員”此舉是為了增強自身的安全性。
2 刪一條帖子收多少錢?
警方介紹,“刪帖中介”是按照網站類型和帖子類型來收費的,“中央級的網站、知名網站收費要貴一些,一般報價在每條1000-4000元,而不知名小網站的帖子,價格在100元到600元之間,有時刪帖中介還會給出團購價、包干價”。
“刪帖中介”與“管理員”實行二八分成,報價1000元的帖子提成200元。由于接活量很大,“刪帖中介”獲利不菲,像精通黑客技術、身兼“刪帖中介”和“管理員”兩職的余某,有時一天就可獲利上萬元。
據李某歸案后交代,25歲的余某,僅有高中學歷,但酷愛電腦技術,從2011年起在網上接活,以黑客技術幫人刪帖,到案發共獲利780多萬元,買了輛奔馳車,在蘄春縣城漕河鎮最繁華地段買了一棟豪宅,“以他的黑客技術,近八成的網絡后臺都能攻破”。
不過,李某也表示,他們有幾種活是不接的,“一般政府網站的活不接,人民網的活不接,前者風險太大,后者搞不定”。
民警介紹,這些“刪帖中介”有時在收錢后還會偷偷復制帖子粘貼到其他網站上,繼續向對方索要“刪帖費”。
3 刪的都是什么帖子?
被刪除的帖子可謂五花八門。刪帖記錄中,既有“官員包養情婦,為其寫下保證書”這種桃色新聞,也有“全國最牛檢察長豪車豪房”這類涉貪腐爆料,還有“河北某鋼鐵企業瞞報3人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揭秘,等等。
在犯罪嫌疑人電腦中查獲的一份名為“山西××縣委書記”的Excel文檔顯示,2013年2月13日,刪除52條涉及山西省呂梁市某煤炭大縣負面爆料的帖子,內容包括“縣委書記勾結煤礦主”“煤炭露天開采”“瞞報生產安全事故”等。帖子的網址一一在列,其中不乏天涯論壇、新浪博客、網易博客等知名網站,每條刪帖價格從300元到2000元不等,52條總報價在38000多元。
在此案中,余某等人還幫忙刪過涉及江蘇某地市政府的負面帖子,包括“曝光十多名逍遙法外某縣處級賣官者”、“某地接連出現震驚世界的貪官的八大原因”等,每條價格在600元到3000元不等。
辦案民警介紹,負面新聞或者網帖發出后,當事人或者當地政府相關人士,就會聯系當地網絡達人,或者網上活躍的“公關公司”,請他們幫忙擺平,一條刪帖黑色利益鏈就此展開。
聲音
嫌疑人不知犯法稱“幫人忙”
蘄春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大隊長駱中勝介紹,2013年9月10日,“兩高”發布了《關于辦理利用信息網絡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其中明確規定刪帖為非法經營罪,涉案金額超過5萬元就能立案,一旦罪名成立且涉案金額在25萬元以上,將處以5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有的人壓根不知道犯法,余某昨受訪時承認自己替人刪帖,但認為其只是“幫人忙”。
網絡管理員收錢刪帖構成共犯
此案中,所查處的都是“刪帖中介”,而執行刪帖的網絡管理員和黑客由誰管?他們又該負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昨日,蘄春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介紹,按照我國法律,網絡管理員和黑客收錢刪帖的行為,實際上也構成了非法經營罪的共犯,但公安機關在打擊過程中,往往難以取證,因此也難以對其進行懲處。
上述負責人表示,但是如果是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參與其中,一經證實將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近日,蘄春縣公安局破獲了一個靠刪帖獲取暴利的犯罪團伙,涉案近2000人,總金額超過5000萬元。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