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21日9時許,老漢何某某到邯鄲市復興區王朗村一足療店,要求“特殊服務”。后老板娘楊某某離開房間,見何某某久久不出來,便到房間查看情況,發現何某某已經死亡。楊某某急忙找來丈夫張某某商量對策,因害怕報警后死者家屬上門鬧事,夫妻二人決定將何某某的尸體丟棄,并將何某某的手機丟至河中。18時許,楊某某和張某某用自家汽車將何某某尸體運至武安市康二城鎮興盛莊村一橋洞丟棄。
何某某家屬因其遲遲不歸、手機不通于當日報案,第二天何某某的尸體被人發現后遂案發。警方了解到何某某失蹤當日送孫女到王朗村附近上學,遂調取王朗村附近監控錄像,發現何某某進入楊某某的足療店后沒有出來,于是將楊某某、張某某傳喚至公安機關,二人對拋棄何某某尸體的事實供認不諱。經法醫鑒定,何某某因冠心病發作死亡。
辦案檢察官認為,被告人楊某某在得知何某某死亡后,沒有及時通知其家屬,而是與丈夫張某某拖拽尸體,造成尸體頭頂部、腰背部等處損傷,并拋棄于郊外。雖然這與暴露、猥褻、毀損、肢解、鞭打等典型侮辱行為不同,但該案被告人采取悖逆傳統葬俗的方式處理尸體,有傷社會風化,侵害了公共秩序,構成侮辱尸體罪。 王慶華 韓麗輝
六旬老漢接受特殊服務后,因冠心病發作死在足療店內,老板娘因害怕死者家屬上門鬧事,不敢報警,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