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衛生計生委提出,河北省將進一步提高參合農民的保障水平,使政策范圍內門診和住院費用報銷比例分別保持在50%和75%左右,縮小與實際住院費用支付比例的差距,最高支付限額提高到12萬元。鞏固完善重大疾病保障政策和農村居民大病保險制度,確保重大疾病保障病種補償水平不低于70%,并建立商業保險機構承辦大病保險考核機制。每個縣(市、區)還將在總額預付和按病種、按床日、按人頭付費等支付方式中,至少選擇實行兩種支付方式。結合臨床路徑管理,推行單病種付費改革。建立經辦機構考核制度,逐步實現新農合制度化、規范化、信息化管理。加強新農合定點醫療機構監管,實行承諾和約談制度。繼續開展新農合基金專項整治行動,嚴厲打擊套取、騙取新農合基金等違紀、違法行為。
在基層衛生領域,河北省將按照“一村一室”要求整合機構和從業人員,力爭所有縣(市、區)實現鄉村衛生服務一體化管理。推動落實鄉村醫生多渠道補償政策,按政策及時、足額落實鄉村醫生補助資金。探索建立老年鄉村醫生養老及退出政策,鼓勵各地在鄉村醫生身份、養老方面創新和突破。擴大鄉村醫生簽約服務覆蓋面,符合條件的縣(市、區)全部開展鄉村醫生簽約服務工作。
日前從河北省衛生計生委獲悉,今年,河北省將繼續抓好新農合制度建設和基層衛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